桃源县完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桃源县完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桃源县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等方面入手,积极探索和完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推进医患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近几年来,医患双方对立性较为突出、暴力化倾向越发明显,处理难度日渐加大。桃源县2010-2012年发生70起医疗纠纷,有40起发生不同程度的“医闹”行为,其中患者家属在医院停尸闹 事的有18起,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医患纠纷发生率逐年增多。为有效化解医患矛盾,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医疗服务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我县建立了医患纠纷调处机制,较好地维护了正常医疗秩序,有效地保护了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分管卫生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委政法委、政府办、司法、公安、工商、卫生等12个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的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联席领导小组。健全组织网络。由县政府分管卫生工作领导牵头,协调综治、卫生、司法、公安、财政、民政、宣传等部门,明确分工,细化责任。
二是,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队伍。乡镇、社区建立了由司法所成员、部门由法律顾问成员等组成的调解队伍,吸纳懂医、懂法、会调解的基层干部、民间有相关特长的人员为调解员,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社会公德开展医患纠纷调解工作,遵循“预防为主、依法处置、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法依规对辖区内的各类医患纠纷实行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地处置好医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建立医患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县卫生局、重点医院、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保险部门等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对理赔信息及时通报,县医患纠纷联系小组和医院及时将纠纷信息通报保险公司;完善保险参与调解,理赔人员,介入调解和调解员共同测算理赔金额;依据调解协议书,保险公司在一定工作日内向医院支付赔款。
四是,建立重大医患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对一般纠纷的预控由医疗机构和县医调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对重大医患纠纷的稳控,遇到重特大医患纠纷或群体性纠纷,司法局、卫生局、综治办、信访办、公安局、法院、保险公司等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做好现场稳控、疏导解释、取证调查、初步判定、制订方案、快速平息与理赔等工作。加强对一般纠纷的预控。完善医患机构和县医调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落实人防、技防、物防。
五是,加强医疗规范化管理。县卫生局从加强对医院单位的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诊疗水平着手,从源头上防范纠纷发生。定期梳理各类医患纠纷案件,加强业务培训,规范了各项工作流程和纠纷协议书制作,参与文本审查;为营造良好的医调工作氛围,采取了接待首问、上门服务、调解回访、电话值班等便民措施;同时对纠纷调处的相关工作内容、程序进行了公示公开、方便群众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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