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出台201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武陵区出台201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3月26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报请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公布武陵区201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根据计划安排,2013年武陵区将在妇女儿童发展、科学技术奖励、低收入家庭认定等7个方面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决策出台前将依法召开听证会。同时拟在幼儿园收费、水资源管理、路政管理等方面制定规范性文件19份。
《通知》规定:《武陵区201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计划》中所列重大行政决策的承办单位要明确专门班子和人员,广泛深入调研,依法举行听证;保证听证程序的合法性;同时各承办单位需按照常办发〔2013〕1号要求,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起草单位要严格执行省政府令第242号,对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拟制任务;需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需按常办发〔2013〕1号规定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未列入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文件草案,在规范性文件审查中原则上不予通过。因发生紧急情况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单位要向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申请,报区长或者常务副区长批准同意后予以审核发文。
计划的出台,对于我区提升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增强各级各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认识,提高行政决策听证会的质量,增强我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科学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我区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具体体现,为做好今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武陵区政府法制办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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