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于汉卿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依法行政工作、政务中心工作、电子政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3月14日
同志们:
根据这次会议安排的议程,下面我围绕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主题作一个中心发言,讲两个问题。
一、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全市法制工作以“法治常德”建设为引擎,以“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主题活动为主线,上下联动,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全面铺开。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市县两级实行了本级政府听证会年度计划制度。市本级如期如质举办了2012年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听证、市城区快速公交票价定价听证、市城区新增出租车运力听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听证、市城区阶梯式水价听证5场听证会,其中有三场听证会,市人大相关副主任、市政协相关副主席出席并讲话。听证会赢得社会各界普遍好评。市物价局承办的两场听证会,程序规范、秩序井然、气氛热烈,各方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和吸收,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对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以及办事服务项目进行了自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以来的第六轮清理。其中市本级在市政府7号令下放279项行政许可项目、取消50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以及办事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再次下放和取消了29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以市政府8号令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为落实简政放权,10月份市政府召开全市依法行政暨简政放权工作会议。会后,市直部门、各区县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机构、人员、办事程序和监管保障的对接,确保了“放得下、接得住”。
(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基本落实。全市集中开展了裁量权基准“回头看”行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凡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与执法实际相脱节的,都及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市计生委、商务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等近十家市直部门对裁量权基准进行了修订并按照“三统一”要求向社会发布。为指导各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运用基准,市政府发布了《常德市2012年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第一期)》,市政府法制办发布了《行政处罚案卷评议标准》和《行政许可案卷评议标准》。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都开展了一次以上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执法案卷社会公开评议活动。11月上旬,市政府法制办、市满意办联合在芷园宾馆组织举办了一次大规模的市直部门行政执法案卷社会公开评议活动,参加评议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监督员、优化经济环境监督员对执法案卷公开评议这种扩大社会监督的新形式给予了高度评价。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行。在2011年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的基础上,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了第四轮行政执法培训。为保证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印发了全市第四轮行政执法培训和“两证”换发工作实施方案。全市第四轮行政执法培训5月份启动,8月底全面完成任务。其中市直办班28期,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2603人。7月起还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建设,全省联网。9月市县两级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公民、法人可以网上查询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加强了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主体的监督。
(五)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三统一”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市政府法制办全年共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98件,市政府本级出台的45件、市直部门或授权组织出台的107件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了统一登记、编号和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向省政府和市人大进行了报备,及时率和齐备率达到100%。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秘书科密切配合,进行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共288件,其中有效期届满的共83件。清理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常政通告〔2012〕5号向社会发布。宣布3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失效、44件重新公布。根据省政府要求,还组织开展了全市涉及行政强制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限制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权益的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均及时上报。
(六)行政复议应诉有效强化。一是简化手续、敞开大门。按照案结事了,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目标要求,简化申请手续,敞开行政复议大门。市政府法制办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6件,立案审查33件,不予受理3件。二是规范办案,公平公正。健全行政复议规则,规范调查取证工作,维护了办案的公正性三是注重调解,维护稳定。全市法制系统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同时,为切实推进和规范全市行政机关行政调解工作,在科学调研、细致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常德市行政调解办法》,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进行进一步完善后,将会在适当时机出台。四是加强与司法机关的互动。代理市政府出庭应诉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以胜诉结案。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完成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工作。与人民法院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行政强制执行、开发区委托执法等带共性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向市政府提交了专题建议报告。
二、2013年工作安排
(一)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简政放权成果。按照中央和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调整、减少、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年内对照《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对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不再保留行政审批。重点抓好市政府7号令、8号令的贯彻落实,年内开展一次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该下放的项目下放率和承接到位率均达到100%。切实加强行政审批目录管理,未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纳入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部门不得实施。各单位应建立行政许可年度台帐,市政府法制办将联合监察局、政务中心对实施行政许可的部门进行抽查,通过抽查,发现和处理一些部门明着下放审批权,暗地里却以核准、备案、评估、检测、鉴定等名义搞变相审批、隐性审批的问题。
(二)抓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合法性论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政府法制机构要主动作为,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形式等方面协助政府把好法律关。市政府法制办将及时制定下发201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计划,并督促、指导相关责任单位承办落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协助开展相关风险评估。
(三)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的运用,对执法人员异动情况及时更新,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对各级行政执法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推进执法主体公开。编辑发布一批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加强面上指导。有针对性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试点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在一些执法权限较大的重要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试点。纳入试点的部门,凡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完毕后要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继续推行行政执法社会公开评议活动,全市凡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职能的部门,都要推进这项工作,以进一步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关于执法评议,要抓主动脉方面的问题,无论是体制内的案卷评查,还是体制外的社会公开评议,不要沦为追求案卷形式上的吹毛求疵。主要的是要抓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适用问题。近几年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运用的检查情况表明,行政处罚中比较容易反弹的问题,一是反映在处罚种类的确定上,《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第一种处罚方式是警告,这也是市委、市政府在优化经济环境中实行首查不罚款的法律依据。而现实情况是警告处罚基本搁置不用,罚款的处罚却是凡罚必用,可谓是典型的利益驱动作祟。二是在处罚的幅度上不适用裁量权基准,取顶格罚款,罚得越多越好。针对这两个问题,市政府法制办将通过强化行政处罚备案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社会公开评议,努力防止反弹。
(四)抓好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性审查及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规范抽象行政行为。完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督促部门法制机构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做到每个规范性文件草案都必须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局委办务会议集体审议。部门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必须到本级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登记和编号。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监督检查,消除规范性文件登记的“死角”。完善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布系统,加强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布管理工作。切实抓好规范性文件的纠错工作,认真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要责令制定机关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建议市政府予以撤销并通报。
(五)抓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化解行政争议实效。按照《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2〕105号)的要求,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指导监督、保障等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创新。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加大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力度,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要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反馈制度、责令限期履行制度、不履行或拖延履行的问责制度等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机制。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复议机关应当移送监察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同志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重大。我们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件一件事地做,以“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务实作风努力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完成2013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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