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建设工作简报(第2期)
常德市行政程序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9月11日
快速反应精心部署
——汉寿县全面启动实施《规定》工作
9月4日,汉寿县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了关于贯彻落实《规定》工作。成立了以县长宋云文任组长的汉寿县行政程序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工作方案》与《宣传培训方案》。
一、群策群力,责任具体分配到位。县政府办本月内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县政府办、县法制办要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县信息化办完善统一的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县政务中心要确定和公布行政机关办事期限。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启动行政裁量权基准工作。
二、确保顺利实施,抓好队伍建设。《规定》赋予了政府法制部门大量新的职能,现有的法制部门人员配备与任务已经明显不相适应,县政府常务会决定将为县法制办增加一名编制,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确保贯彻《规定》工作顺利实施。
目前,该县贯彻落实《规定》工作已全面展开。
澧县掀起学习《规定》热潮
市“8.28”会议后,澧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谭弘发为组长的贯彻《规定》领导小组,制定了澧县贯彻实施《规定》工作方案,就宣传报道、学习培训、健全制度、典型示范、监督检查等项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等单位采取开辟专栏、张贴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基本精神、重大意义,为《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实施营造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大力开展学习培训活动。8月底,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并由参加了省政府专门培训的县法制办人员进行领学。9月上旬召开了全县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工作大会,并聘请省政府法制办领导、专家讲课,组织乡镇政府、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培训,在10月1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施行之前,全体公务员完成集中学习培训任务。
市政务中心认真落实《规定》要求 加强政务服务建设
市政务中心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务中心主任熊国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贯彻实施《规定》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熊国建强调:当前,政务中心首要任务就是要以贯彻实施《规定》为动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工作。
目前,根据市政府“8.28”会议精神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围绕贯彻实施《规定》,市政务中心各项工作现已全面启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基本形成了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现已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制度,公开评议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和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制度。
二、在全省率先完成政务公开目录与指南的编制工作。97家市直属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群众关系密切的主要公共企事业单位,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纳入了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供公众查询。
三、为了形成贯彻实施《规定》的阵地,打造便民、利民、快捷、方便的政府服务平台,专门成立了督查组,督促窗口按照《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法定期限办结、限时办结、承诺办结、当场办结、办理时限分制制度,以公开目录为基准,服务指南为基础,近期对相关部门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以求进一步促进五项制度的落实完善,方便群众。全面督促窗口单位在10月1日之前完成服务指南的印刷公示。确保政务中心各单位审批服务严格按《规定》要求执行到位。
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考核机制
——市药监局在《规定》落实上下功夫
市药监局自8月18日市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后,8月19日召开了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问题。于8月26日出台了工作方案,就如何贯彻《规定》作出了具体部署。
目前该局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责任明确到了各县(市)区局一把手与相关科室负责人。通过举办培训班的方式,聘请市法制办主任于汉卿、副主任张智慧进行了《规定》讲座。并结合案件点评,按照《规定》要求对省局稽查办案规范进行学习。由法规科拟制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操作规则,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应急等方面的制度,从制度上加强对行政行为的规范。从法规科、监察室、人事科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系统所在单位贯彻落实《规定》工作进行专题督察,纳入年度“三化”、“三考”绩效考核范畴。
报:省行政程序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送: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市政协法群民宗委。
发: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印1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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