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司法行政系统“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系列报道之九:抱定初心终不悔 一腔热血献法援“法援为民”好榜样——桃源县法律援助中心罗优同志先进事迹
罗优
罗优,女,中共党员,1993年出生,2013年7月参加工作,2015年至今在桃源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主要负责中心的法律援助案件审查、指派,法律政策咨询解答和6712348电话值守以及法律援助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真诚的服务态度,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得到同志们和受援群众的一致认可,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2018年1月被湖南省司法厅授予“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岗位能手”称号。
莫道事巨细,实处也出彩
“事有千件,贵在实干;天下大事,必成于细。”罗优说:“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多项职能中的一项,在其他人看来也许是一件平凡而又简单的小事,但却是我最大的本职工作”她勤学好问,注重收集和积累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知识,认真研读关于法律援助工作文件精神,熟读常用法律条款,同时,注意将书本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运用法律知识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四年来,桃源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各类咨询 6000余件,都能够做到及时应答,热情解答,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交口称赞。2017年中,罗优作为主答,代表常德市司法局参加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业务技能比武,获得了全省第一名,其本人也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业务标兵”。
莫道权位小,为民显忠诚
基层法律援助的对象是社会上一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通过与他们沟通交流,目睹他们无助无奈的神情,倾听着他们无能为力的哭诉,感受到他们迷茫中对法律援助律师的信任,罗优深深地意识到,仅仅为当事人解答咨询、办理指派手续远远不够,必须把专业知识与政策制度相结合,把自己的情感转化为工作实绩,才能真正帮助到这些弱势群体。一是在案件初审、指派环节上花大力气。按照“应援尽援”原则,认真审核交办的各类案件,严格落实“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切实在案件初审环节上把好关。二是在规范内部管理上下足功夫。对于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承办、法律咨询、非诉讼事项、诉讼事项办理等工作流程,按照要求规定贯穿整个工作环节,案件回访率100%,确保案件质量监管落实到位。三是在创新工作方法上做新文章。积极借鉴外单位的成功做法,畅通求助渠道,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建立律师接待日制度,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打造纵向联动平台,全面推行“援访对接”“援调对接”“援诉对接”机制,精选优秀律师在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驻点服务,将服务平台前移。四年来,其负责经办的法律援助案件1300余件,均准确无误,没有出现任何错误,其娴熟的业务水平、严谨的工作能力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其中2018年龙潭镇159户农户的土地流转合同纠纷和理公港43名农民工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通过多次现场取证和多方协调,最终为农户和农民工维护了他们应有的权益。
莫道责轻重,倾力促心谐
只要有岗位,就有了一份事业,一份责任。每次接待援助对象,罗优都是“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椅子、一杯热茶”,她的办公室,每天都有前来咨询法律的群众,但她从无怠慢,每次都能让群众疑惑而来,满意而归,不少受援群众都称赞她“罗天使”。而同事们口中的她却是“加班多、材料多、动脑多,咨询多”“个人休息少、身体考虑少、要求少、群众不满意少”,这“四多四少”实际上就是她日常工作的写照。2018年,罗优接待了一位九旬高龄的徐姓老人,这位老人控诉他膝下6名子女,无一人承担赡养义务,甚至让他露宿街头,虽多次调解诉讼却一直得不到解决。了解情况后,罗优立即为这名老人指派了一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同时考虑到案件比较复杂,罗优与承办律师积极联系,多次前往法院和有关部门协调,并与老人的子女积极沟通,通过释法说理、理法并用,终于妥善解决了老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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