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司法行政系统“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系列报道之一:恪尽职守的“立法人”“立法为民”好榜样——常德市司法局聂仁才同志先进事迹
聂仁才
现年56岁的聂仁才,是原常德市政府法制办立法科科长,2000年接受过肾移植手术。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二十多年来,他带病坚持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动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倡导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明理。
《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离不开聂仁才的主导和努力。我市城乡生活垃圾日益增多,严重影响生态环境,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实现规范治理。于是,以聂仁才为主要班底的《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小组成立。然而,立法程序是复杂的,立法过程是艰辛的。为了确定好立法思路和草案框架,聂仁才和同事们十余次深入社区、农村、工矿企业实地调研,考察现场,召开座谈会,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情况。在草案初稿形成后,他又和他的伙伴们千里迢迢奔赴广东云浮、汕头及湖北襄阳等地考察,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
外地归来后,他和大家一起进行长达20多天的封闭式办公,集中精力对法规草案进行审修。这期间,他没日没夜地干。白天,他和同事斟词酌句,夜间,他将草案带回家进行思维过滤,有时工作到夜深人静。
立法工作枯燥而漫长,但聂仁才干得有滋有味。他肩负着一个立法人的神圣使命,始终坚守“立法为民”的理念。为了让立法成为集中民智、反映民声的窗口和渠道,他不断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再对《草案》进行反复修改。在法规出台前,他以白加黑的工作模式,对草案进行40多稿的审修。
近年来,他主导、参与了六部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的制订工作。《常德市饮用水保护条例》、《常德市城区规划区内河湖泊保护条例》、《城头山遗址保护办法》等规章法规,无不凝聚着他的智慧和心血。
作为立法科长,他所在的科室连他一起只有2名工作人员,除了立法,还承担市政府合同的审查工作。每年审查修改政府合同70件以上,合同标的达100亿元。
聂仁才对于工作的热情,源自心底的热爱。肾移植手术后,本应好好休息的他,舍不得放下手中的工作,于是,他带着大大小小的药瓶去上班。如今,聂仁才的衣服口袋里,依旧装着药瓶,那是他对立法工作执着的坚守。
立法和合同审查,在同事看来是“高大上”的事。这些凝聚高智力成果的活,无疑涉及到社会科学领域多学科的知识。因此,一有时间,他就会去图书馆看书,法学、社会心理学、行政管理学、逻辑学,他都有所涉及。他不停地“充电”,为的是立好法、审好合同。
聂仁才还在执法监督、综合科、行政复议应诉等科长岗位上工作过,办理过近500件复议应诉案件,拟制、审核500多份规范文件,协调处理300多起执法矛盾,依法纠正错案50多件;为市委市政府处理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30多件,件件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采纳。
一个换过肾的人,他的生命期限是可以预知的。但他为了延长工作寿命,忘我工作。这些年,他利用业余时间编写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拟制等7套法制培训讲纲,参与执法讲座500多次,培训执法人员10000人次,还撰写过一些有价值的调研文章和论文,获省政府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
这些年来,他获得了湖南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市级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诸多荣誉。他将这些荣誉转化为前行的动力,为立法事业不断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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