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论坛”系列征文(二十三):青春志 司法情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进入司法行政队伍六年了,六年来我不曾在岗位上做出过轰轰烈烈的成绩,不曾拥有催人泪下的事迹,作为一位司法行政人员,我用己之所学,竭己之所能,在平凡的岗位上用真情和汗水谱写出自己出彩的人生,筑梦司法行政新征程。
立于心,志存高远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有信念、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自强不息就是坚定不移,勇往直前,持之以恒,必有所成。我们无法预知明天,但可以把握今天,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工作中努力耕耘,做好每一个当下,虽然我们的日常工作细微繁碎,但认真的对待每一件小事:汇总一个表格;起草一份文件;组织一场会议,我想做好了一件件的小事,大事自然就做成了。攻克一道道难关,把工作看作是一种信仰,以更高的境界、更强的本领、更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有效应对重大挑战、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我们年轻人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容易随波逐流,昏昏度日,志气不在。这就需要我们要时刻谨记艰苦奋斗,脚踏实地,不坠青云之志,让“初心”更加坚定,成为一个能担当重任的人。
学促干,闻一知二
“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为学之要贵在勤奋、贵在钻研、贵在有恒。鲁迅先生说过:“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工作上的。”我们正处在学习的黄金时期,在工作之余要加强理论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树立梦想从学习开始、事业靠本领成就的观念,让勤奋学习成为青春远航的动力,让增长本领成为青春搏击的能量。工作之余我努力提高业务能力,自觉学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通过学习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党章修正案等知识,强化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法律素养,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我将始终把学习列为一项长期的、持之以恒的目标,努力提升个人的思想境界、业务能力,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升工作业绩。
战一线,扬帆起航
平凡不代表平庸,为民服务无小事!在平凡的工作实践中,一幕幕令人难忘的感动激励着自己前进的脚步,四年的基层工作经验充实着自己无悔的青春:当群众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时,他们第一时间找我寻求帮助;当我们进行法律援助时给百姓带去公平正义;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后,他们远离内心阴霾回归社会;当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后,一声声感谢的话语让我们的内心充满了欣慰和成就感。
春风化雨润人心,真情帮教结硕果,在基层工作的日子记忆犹新,社区矫正人员宋某因触犯绑架罪,判处缓刑三年,在每月开展的矫正活动中,宋某心理压抑问题突出,对生活失去信心,我们进行个性化管理模式,消除其抵触情绪,进行正确的人生观教育、法制教育,并为他进行就业培训,通过两年的真情感化、疏导教育,对症下药,贴心矫正,宋某最终打开心灵的枷锁解除矫正后,宋某成功创业回报社会。
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每一件都是关系民生的大事,我曾深入田间地头处理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积极参与医患纠纷化解,一起起积案纠纷的化解,形同陌路矛盾重重的邻里在我们费尽苦心,历尽周折的工作后最终达成谅解,每每看到群众握手言和就觉得自己的工作有价值。群众利益无小事,公平公正的处理每件事情,化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在法援科工作期间我不断优化援助服务,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扩大了法律援助延伸覆盖。外树形象,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创新便民服务思路,开展各类专项活动。提高办案质量,对承办的民事、刑事案件进行逐个回访,保证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使法律援助真正成为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伞”。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总抓手,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更好的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干警,我崇尚法律人的良心和融入血液的法律信仰。我坚信,在工作中唯有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坚定法律信仰,才能筑梦司法行政新征程。
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干警,责任与担当,让我们将司法行政事业的建设扛在肩上,将它的荣辱记在心里,一路风雨兼程,荣辱与共。
作为一名年轻的司法行政工作者,需要我们从小事做起,从平时的点点滴滴做起。在工作中,应当立足服务,使自己不断成长,筑梦司法行政新征程。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既然有幸踏上了这条光辉之路,那么风雨兼程便是我永恒的选择,筑梦司法行政新征程是我们共同的价值追求。要立下强司法行政之志,甘做勤政为民的苦心人,以奋发有为的工作姿态,谱写一曲司法为民的动人乐章,在司法行政的画卷上留下一笔无私奉献的浓墨重彩。(常德市司法局 刘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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