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论坛”系列征文(十六):我与普法的N个“第一次”
亲人聚会总是爱聊,你在哪儿工作啊?找男朋友没有啊?之类的问题,然后当我说出在津市市司法局工作时,他们有的会说,“那不是当法官了,好好好...”,然后一脸欣慰的样子...有的还会追问,那你平时做什么呢?我说普法,然后往往以我落跑告终,因为说来话长。
今天我就来谈谈我与普法的故事。1986年,党中央宣布全国普法开始,每五年为一个制定周期,至今普法工作已走过30多年风雨,而我去年年初参与普法工作,正好经历了“七五”普法的开局。不能说波澜壮阔、精彩纷呈,也不是平平淡淡、不足道来,内心有过疑惑,也有过误解,现在渐渐明白普法工作本是“润物细无声”,需要一颗平常之心去坚守。
真正接触“普法”这个概念是刚来司法局第一次参与街头普法宣传开始,抬桌子、挂横幅、发宣传资料,没过多久,提前准备的各类法律宣传册就散发一空,和同事收拾东西回到办公室后,我自以为是的认为普法也不过如此,很简单的事。这个想法很快就被证明是大错特错。在一次“送法下乡”的法律宣传活动中,我把一张宣传单递到一个老奶奶手里,只见她很认真的看了起来,然后指着里面的条款让我解释给她听,我详细的解释后,她说了句“哦,这个法律知识还挺管用,我拿回去给我儿子看看,他经常在外面打工,以后用得着。”就是这样一句不经意的话,让我动容,原来普法不是简单的散发传单,它是群众了解法律知识的“窗口”,是增强居民法治意识的“利器”。从此以后,每当我散出一张宣传单,解释一个法律知识点,上的每一堂法治课,内心总是感到充实与自豪,在普法的道路上我开始踏实前行。
第一次讲法治课是在去年的“12.4”国家宪法日时,在药山镇文昌阁社区的“法治夜话”活动上为群众讲授的,我很喜欢宪法,宪法是母法,是引我法学专业进门的法律,犹记得当年宪法老师讲课时的风采,所以我是怀着紧张又期待的心情准备的讲稿,一个人关在房里试讲,生怕自己说话时卡壳不流畅。那天当我讲完之后,听到群众齐齐鼓掌,特别有职业荣誉感,希望他们是因为听到了一堂有内容、能学到知识的法治课而高兴鼓掌,也期望我们的普法能实现以点带面,实现全民法治意识的大提升。
第一次在舞台上讲课是在今年“三下乡”时,那么大的舞台,市委副书记等市级领导就坐在台下,还有那么多的群众,对于一个不熟悉舞台的我来说,十分刺激、十分具有挑战,讲完后下台来,同事们鼓励我讲得不错,实际上我知道自己还有太大的进步空间,但那鼓励给予了我再来一次的勇气,让我有力量更好的面对下一次的挑战,为群众讲好生动有料的法治课。
第一次做解说,是今年的常德市年中工作推进现场会,现场会在津市市是参观法治文化广场,接到通知后,我们办公室立马在广告公司制作了宣传册,我负责现场解说。在现场会前个周末,我在乡里坐摩托车和另一辆摩托车相撞伤了脚,一瘸一拐不方便,我给领导建议准备了个替补,当时其实是有些退缩的,我是一个不常站在人前的人,经常“隐身”在人群之后,所以解说这种“打眼”的工作,我有点不适应,由于当时用药错误导致脚一直没好,临近现场会,我告诉自己,不要逃避,勇敢向前,一点点伤痛就要退缩,那下次遇到事情一样会找理由退缩,这样不好。虽然解说时,我很外行的不知道要跟紧领导还是要照顾大部队,手足无措又强自镇定的在队伍前后徘徊,准备好的解说词有些也没用上,路线也不是计划中的路线,但还算圆满的完成了任务不是吗?现场会推介了我们的法治文化广场的建设经验,有利于更多的地方借鉴我们的经验建成更多的法治文化广场,让更多群众在休闲健身之余,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
还有很多的第一次,第一次写新闻稿、第一次写领导讲话、第一次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试、第一次筹备全市大型会议、第一次组织全市的法治宣传活动,在法宣的一年半,我成长了很多,离不开同事的鼓励和领导的关爱,也存在很多不足,需要我在日后的工作中不断挑战和完善自己。
普法的目标不仅仅是让居民增强法律意识,更重要的是让不懂法,甚至是无视法律的人感受到法治的力量,从而自觉遵守法律。这是普法工作的崇高性,它或许不能直接带来经济增长,或许短时间不能直观看到改变,但是一批又一批普法人“润物细无声”的坚持,让普法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而我正站在普法路上,书写我与普法的故事。(津市司法局 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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