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好,再获受援人肯定
2018年1月17日,一位快递小哥匆匆来到常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送上两面锦旗,替他自己和母亲周云珍感谢常德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劲鸣律师事务所的李志敏、杨敏两位律师对他们一家的无私援助,并表达了母亲因住院不能前来的歉意。
2016年9月,74岁的周云珍老人找到常德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称她儿媳借了她的钱不肯还。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心接待了老人并耐心听取了当事人的情况介绍,查看了当事人出示的证据,原来老人家拆迁了,分得几十万拆迁款,2016年初,小儿子鄢春盛因买房子差钱,向其借了7万5千元,儿媳当时拿出一张六万元的银行定期存单给她,并写下了密码,老人今年身体不大好,几次住院,担心自己去世后,三个子女为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执,她想将自己的财产早作安排。老人拿着存单到银卡查询,被银行告知密码错误,且必须存单本人持身份证才能取款,老人回家后多次找到儿媳询问,儿媳都不予配合,也不告诉密码,儿子也为此事与儿媳闹不合,老人很无奈,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立刻联系了湖南劲鸣律师事务所的李志敏律师就老人的案件进行探讨。因为近亲属之间的借贷,很多没有出具借条等手续,发生纠纷后,难以说清是借贷还是赠与,这就是本案最大的问题所在。这就需要律师通过证据查明当时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本着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结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得出一个公平的结论。
在得出诉讼方案后,法援中心将案件也指派给了李志敏律师承办,起草了起诉书,整理出了完整的证据目录,并以民间借贷纠纷将其儿媳和儿子告上了法庭。
老人最担心的是儿媳将财产转移,那时要找到她的财产就难了。法院立案后,李志敏律师当即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在法院去银行冻结财产时,银行告知其儿媳已经提出了存单挂失申请,还好在公示期内及时冻结,李律师耐心解释法院冻结了该存单,在法院解冻前被告无权取出该存款。法院开庭审理中,其儿媳不承认是借的钱,认为是婆婆给的买房钱,在李律师出示借条、银行流水、定期存单等证据,并从法律上分析了借贷、质押等法律关系,充分论证了本案是借贷关系而非赠与,法院查清了案件事实,并当庭对被告进行了教育,最后判决全部支持了老人的诉讼请求。2017年年底,经法院强制执行后,老人获得了该定期存单的六万本金及利息。
法律援助就是为了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渠道,是促进群众依法维权的途径。对于很多弱势群众来说,我们的举手之劳,或许能为他们带来久违的安心。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正慢慢得到了更多群众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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