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出所必接 实现无缝衔接——常德市创新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移交社会管理机制
11月1日,常德市禁毒办、常德市司法局、常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联合召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移交社会联席会暨延伸戒毒场所矫治手臂推进会,市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杨瑞东、市司法局副局长胡宗涛、市禁毒委委员、市综治委委员、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江志晖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各区、县(市)、管理区禁毒办、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常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常德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武陵区沙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长庚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鼎城区灌溪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负责人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的后续服务管理,帮助吸毒成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彻底戒除毒瘾,全面推进社会化禁毒和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最大限度的消除涉毒违法犯罪的乱源。
会议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皮明文主持,会上,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江志晖介绍了该所开展“延伸矫治手臂千户行”活动,无缝对接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自愿戒毒措施,打通戒毒最后一公里的经验,现场向市禁毒办、市司法局负责人移交了戒毒出所人员名册档案。市禁毒办副主任、市公安局社会化禁毒办主任孙健详细解读了《湖南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试行)和常德市禁毒办《关于加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杨瑞东、市司法局副局长胡宗涛分别就公安禁毒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对接工作职能,常态化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移交社会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据悉,为全面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确保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必接、无缝衔接,常德市禁毒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于11月1日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强制隔离戒毒所、区县(市)、管委会禁毒办、乡镇、街道禁毒办的相关职责界定、工作流程及综合考核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戒毒人员出所管理规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拟解除前七个工作日必须将被解除人员基本情况报市禁毒办;将被解除人员的评估情况书面通知区县(市)、管委会禁毒办,并在批准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后,通知被解除人家属;在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所决定的时间将被解除人员移交社区康复工作小组(乡镇、街道禁毒专干、社区民警、家属等),并将相关通知、移交情况做好相应的记录存档,备查。区县(市)、管委会禁毒办接到拟出所人员评估报告后,根据评估情况通知被解除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呈报社区康复、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督促被解除人辖区乡镇、街道禁毒办,成立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按决定时间地点接回被解除人执行社区康复。各乡镇、街道禁毒办接到辖区内被解除人员通知后,报乡镇、街道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成立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按时组织禁毒专干、派出所社区民警,家属代表,持责令社区康复决定书等文件,前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将被解除人员接回。并完成报到、签订社区康复协议等社区康复的法定程序。市禁毒办根据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报送的情况,将被解除人员情况通知到各区县(市)、管委会禁毒办。并定期检查各单位执行情况,考核通报。凡未按本通知做好“出所必接”工作的按每人次在禁毒综合考评中扣分。
会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还专场举行了戒毒出所人员移交社会签字领回仪式,当日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12名出所人员由其户籍辖区的街道禁毒专干、社区民警和亲属现场签字接回,鼎城区灌溪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武陵区聚宝戒毒康复服务中心还现场为出所戒毒人员开展就业咨询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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