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副局长石林到澧县督导检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3月21日,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林,基层科科长曾凡华、法规科科长周友保一行到澧县督导检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澧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承建,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延岸等陪同督导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为法律服务所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情况,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诚信执业情况。检查过程中,督导组要求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规范管理工作,提高诚信执业水平。
督导组在座谈中指出,各区县(市)要严格按照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管理规定和省厅有关政策文件要求,遵循“适度、有序、规范”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教育,提高队伍素质。要不断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业务知识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二是健全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切实建立健全学习、例会、业务工作、财务管理、队伍管理、所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三是强化措施,完善监管体系。要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完善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投诉、奖惩机制,激励从业人员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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