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搞好“三调联动” 打造平安澧州
为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普法工作效能。今年来,澧县司法局秉着”建标准、抓规范、破难题、促提升“的总体要求,着手全民参与的‘大调解”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规范标准化”大调解“格局,畅通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条渠道,将法律宣传带到基层,通过调解促普法,着力推进普法宣传升级发展。
传统的调解仅仅局限于司法所人民调解这一块,单兵作战的局限性明显,已然不适应矛盾的特殊性、复杂性变化,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协调部门联动,探索“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势在必行。
一、夯实一个模式,拓宽“大调解“渠道。
今年的10月2日,火连坡司法所内人潮攒动,一场因伐树导致的意外死亡事故纠纷在司法所的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了赔偿协议。
9月30日的上午8时许,刘某的父亲孙某应本镇柏樟村符某雇佣到水洞村进行伐树,在伐树过程中树木突然倒下砸向孙某所在的位置,孙某躲闪不及被砸中,还未及送往医院便撒手人寰。事情发生后,死者家属情绪激动找到镇政府,并表示不处理好此事就让大家过节过得不安宁。在考虑到事情严重性后,火连坡司法所积极和镇政府领导商量解决对策,同时积极组织干部人员下到村里面听取村干部的意见,找来两家关系较好的朋友、邻居,村里面的“法律明白人”,村法律顾问共同参与本次调解,在听取各方意见,在了解到双方两家素来关系较好,并无重大宿怨的情况下用“法律武器、两家感情“做引导,经过两天两夜的调解奋战,一场重大矛盾纠纷终于拨云见日,取得了成功。这是澧县司法局贯彻”3+x民主评议“的调解模式以来成功处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一个典型性缩影。
近年以来,澧县司法局按照“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各方参与“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在调解中普法的宣传性思维,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发挥各方优势,引导全民参与,澧县司法局基层股积极探索”3+x代表评议“调解模式理论基础,随后推行到各个司法所予以实践。通过新思路的探索,形成了调解模式以镇(街道)党委政府为主导、司法所为中心、村居为辐射点的调解网络,同时将责任落实到人,在实际性的调解过程中,积极调动村居的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邻居、村居党员参与调解工作,形成人人参与的带有民主评议性质的“大调解”格局,努力实现1+1+1>3。
二、把握两个思维,延展调解渠道。
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是澧县司法局始终坚持推行的一项调动基层调解员积极性的制度。通过将矛盾纠纷的数量、质量以及纠纷的难易程度、社会影响的大小等,对人民调解员发放不等的补贴经费,带动调解员的调解积极性。澧县司法局通过建立和做实“以案定补”工作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基层调解员的调解热情,2016年,全县共调解案件千余起,无一“民转刑”、大规模上访性事情发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得到了全社会的一致好评。
“以案定补”的具体操作实施主要是通过工作效益与经济利益挂钩,多调多得,不调不得,按劳取酬,实现一个由“被动”调解到“主动”调解的转变,“以案定补”制度自开展以来,澧县的纠纷调解效率明显提升,绝大多数的矛盾化解在了基层,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居)、不过夜,大事不出镇(街道),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有效地补齐了人民调解的“短板“。
“以案释法”做实人民调解,用普法促进调解,用调解反推普法宣传。澧县司法局把“以案释法”作为一种长效性机制来抓,通过典型性案例分析讲解,总结调解经验,绘制调解经验蓝本。
三、结合三个建设,完善“大调解”渠道。
1. 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是为基层民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一个场所,在镇(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在村居一级设立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由站到点形成一种法律点线串联,构织成了一张普法网络体系,为基层群众切切实实提供法律问询服务。
2.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学习上级司法局的经验,积极打造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的建设。在澧县司法局澧澹司法所辖区的上福社区建设成了一条标准性的法治宣传长廊,在2012年受到了湖南电视台的专题采访,得到了上级司法机关的表彰,澧县司法局正积极筹备将“上福经验“传递到全县各个村居,形成各个村居民众学法、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通过法律长廊引导民众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 加强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澧县司法局在上级司法机关的指导下,结合本县哪一类矛盾多发的特点,积极筹备建设专门性调解委员会。截至目前,澧县司法局共建设有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专业调解委员会,对于每一个专门性调解委员会都聘请有专业知识丰富的律师主持调解工作,这些专门性调解委员会在处理特殊矛盾纠纷上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四、搞好四项工作,巩固“大调解”渠道。
一是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述法,考法制度,并纳入全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氛围;二是推行会前学法制度,具体实施方式是在每次召开会议前利用5-10分钟时间学习法律知识,提升干部法律知识水平;三是转变工作思维,由单纯的“调解为主”向“调防结合”转变,积极将预防工作摆在首位,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巩固维护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四是坚持“问诊式”调解,将“问询看诊找病源”——“对症下药开良方”——“做好回访追疗效”形成一套完整的诊疗模式。
一路高歌一路行,澧县司法局在“三调联动”促普法的道路上以务实挥毫,以求真泼墨,在调解中宣传了法律知识,以点带面教化民众,形成了“人人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未来,澧县司法局会不断精进,让东方调解之花花开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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