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法明心明——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深化全市法治建设综述
“六五”普法以来,常德市把基层依法治理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领域,按照“五抓五有”(抓谋划有定位、抓目标有重点、抓队伍有力量、抓载体有阵地、抓保障有成效)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积极开展法治实践,着力发挥法治引领示范作用,大力倡导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创了“以人为本,法明心明”的工作新局。截至目前,全市培养了15000余名农村“法律明白人”,他们在推动普法宣传、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科学谋划,定位精准
基层是所有工作的着力地和落脚点,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立足基层,服务基层,以基层治理带动全局治理,以局部量变促进整体质变。通过有针对性地在基层选取一批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公益热情和宣讲能力的人,进行系统培训,使其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能力,逐步成为群众身边的学法良师、用法参谋、维权代理人,从而影响和带动身边村(居)民学法用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安乡县以村组干部、老党员、致富带头人及退休教职工等为主体,经推选产生农村“法律明白人”,并由乡镇政府为其颁发聘书。经过县乡培训后,他们回到村组,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此破解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瓶颈”。桃源县以“三高三老”(工作热情高、宣讲水平高、威信威望高,老党员、老教师、老军人)作为农村“法律明白人”的评选标准,按照属地服务原则,协助其所在村(居)从事平安创建、普法宣传、综合治理等工作。津市市将各村(居)调解主任作为农村“法律明白人”的骨干力量,通过开展矛盾调处、法律六进、“法治夜话”等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其他区县也建立了适合地域民情、适应现实需要的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在新农村建设、完美乡村(社区)建设等工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明确目标,重点突出
为加快提升全市依法治理水平,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明确了“逐步走”战略布局,要求在2018年年底每10户村民配备1名,在2020年年底每个家庭配备1名。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示范者和生力军,农村“法律明白人”是“六员一体”的多面手,同时具备“政策法纪宣讲员、公序良俗倡导员、邻里纠纷调解员、法律常识解说员、法治活动组织员、依法治理先遣员”六重身份,是属地党委政府和基层自治组织开展工作的好帮手。
武陵区位于市中心地带,因道路建设、棚户区改造、危房搬迁等旧城改造工作较多,在征地拆迁领域引发的纠纷较多。随着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的推广实施,各类非正常访总量呈下降趋势,依法表达诉求和处理矛盾逐步成为共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更贴近,氛围更和谐。石门县外出务工青壮年较多,农村“法律明白人”在协助工伤维权、关爱留守儿童、法律援助“夕阳红”等方面发力使劲,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汉寿县把农村“法律明白人”作为为普法讲师团的先锋力量,深入田间地头,走进群众家中,宣讲党的最新政策和新修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并现场解疑答惑。各区县(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均能较好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计,面向基层群众,接地气、办实事,以情交往、以法服务,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精心培育,队伍建强
为增强工作后劲,保障工作可持续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工作列入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市县乡村四级共同发力打造强力队伍。村(居)利用法治夜校等场所对新当选的农村“法律明白人”进行初级培训,使其掌握基本法律常识。乡镇运用道德讲堂等场所,充分发挥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执法站所的作用,对农村“法律明白人”进行实务培训,使其具备一定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的能力。各区县(市)利用法治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对农村“法律明白人”中的优秀成员进行系统培训,培养一批理论与实务兼备的骨干。市依法治市办定期从省里邀请专家,分批次对各区县(市)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进行高阶培训,带动队伍整体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提升。
鼎城区精心挑选法律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定期为农村“法律明白人”作法律辅导讲座,主要讲解劳资纠纷、婚姻继承、土地承包、侵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澧县以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为契机,邀请检察官、法官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在具体案例的讲解中培养他们运用法律思维处理问题的能力。常德经开区把农村“法律明白人”纳入涉企服务的有机环节,通过“自我学习”和“强化培训”后,让其进企业传播法治文化,协助开展“法律体检”,帮助预防法律风险。全市各地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机制健全而灵活,既体现规范有序,又各具地方特色。
丰富载体,阵地搭建
通过加强法治宣传载体建设,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发挥作用提供了坚实平台。主要体现在“五个一”上:以村(居)会议室、活动室为基础,在每个行政村建设一所法治学校;在农村人口聚居、人员流动大的位置设置一个以上的固定法治宣传栏;动员各方力量参与,完善法律书籍配备,在每个村(居)建立一家法律农家书屋;以农村“法律明白人”为主体组建一支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每个村(居)聘请一名业务水平好、责任心强的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
津市市把阵地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城市名片”,修建了高水准的江南明珠法治广场,将法治标识牌、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法治标语、法治宣传画、法治格言等法治元素融为一体,为市民休闲和娱乐提供了一个绝佳场所。桃源县在交通干道、主要路口设立了大型法治宣传牌匾和户外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临澧县明确由乡镇法律顾问对属地农村“法律明白人”实行一对一的培养,结成“学法送法二人组”,一起开展调处矛盾纠纷、帮联困难群众等活动。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完善农家法律书屋管理制度,聘请农村“法律明白人”担任管理员,不断充实更新法律图书。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建立了“流动课堂”,邀请理论水平高、语言表达能力强的农村“法律明白人”为当地村(居)民讲授法律知识课。
健全机制,成效显著
为确保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富有长效,市依法治市办建立了“四项机制”:一是管理使用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村“法律明白人”依法依规参加自治组织有关决策决定和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二是考核评比机制。市依法治市办牵头,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了解各区县(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情况,作为年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评依据之一。三是经费保障机制。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所需的必要工作经费,从各级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中列支保障。四是激励鼓舞机制。积极开展“我身边的优秀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对当选的农村“法律明白人”进行表彰,并推荐其参与人民监督员选任。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到村支两委任职,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5年来,全市农村“法律明白人”共协助单位或个人化解矛盾纠纷达30000起以上,参与法治建设活动5000余场次,很多细节问题在基层得到了有效解决。如他们对村(居)财务收支、低保户评定、各类补贴发放、发展党员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基层党组织执行党的政策及自治组织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获得了当地干群的高度认可。作为一项战略性的惠民工程,在推进依法治市的过程中,农村“法律明白人”在不同领域贡献力量,“培养一小群,带动一大片”的效应越来越明显,基层的法治氛围日渐浓厚,群众的法治意识日益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推进新常德新创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本文发表于《常德日报》10月20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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