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生动美 唱响法律情——桃源县打造“文艺普法”特色品牌
2011年以来,桃源县定位“文艺普法”路线图,以“文艺树形,法律塑魂”为工作导向,将普法宣传与文学艺术有机结合,寓教于乐,倾力打造普法宣传特色品牌。
文艺“搭台”,完善组织体系
一是加强工作调度。桃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汇报,研究法治文化建设的相关问题。5年来共召开调度会7次,解决人财物等问题16项。二是配强工作队伍。从县委普法讲师团、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中抽调了13名精干力量参与“文艺普法”工作,与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汉剧艺术团等单位共商普法大计,精耕细作,把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的表演艺术。三是细化工作责任。改进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绩效考评方案,把“文艺普法”作为依法治县工作的重要专题之一纳入考核内容,量化考核分值,按不低于10%分值计入考评总分。全县100多家单位各司其职、联动发力,成为了“文艺普法”的中坚力量和坚实后盾。
多方“扮角”,丰富艺术创作
一是充分挖掘素材。每年通过举办法治征文比赛,从全县精选优秀作品进行深加工创作,一批家乡气息浓厚、蕴含法治理念、深度融合本地发生的真人真事的文艺作品被编创出来,作为相声、小品、小戏、话剧、常德丝弦等节目登台演出,讲述大家身边的故事,如相声《说说笑笑》、丝弦《雨夜情深》、小戏《打乡长》等一批作品深受群众喜爱。二是强强携手合作。与县文联等单位合作,从全县上万名干群来稿中,选用了数百篇优秀作品,编成反邪教法制宣传作品集《灵魂的较量》一书,分为戏剧、曲艺、诗词、新诗、对联、小说、言论、案例等部分。其中,有数十篇作品被进一步改编为“文艺普法”节目,在全县巡演中登台演出。三是激活编创源泉。在鼓励全县党政干部参与“文艺普法”工作的基础上,与社会文艺工作者合作,遴选优秀人才,建立“普法文艺人才库”,有酬征稿,激活法治文艺市场。5年来开展专业创作活动27次,共收到作品300余件,为法治文艺活动提供了智力支撑。
法律“唱戏”,发挥传播效应
一是开展常态巡演。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借力传媒”的工作思路,每年度的巡回演出由县依法治县办主办,县文联、县文广新局、县汉剧艺术团等单位承办,常德日报桃源站、县电视台、桃源新闻网等媒体协办,每年在全县巡演不少于10场。巡演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和深情期盼,普遍反映这样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基层的“普法文化大餐”开展得越多越好,效果要比单纯普及法律条文好得多。二是壮大舆论声势。切实做好“文艺普法”全程宣传,除每次巡演活动由各媒体同步报道外,还要求县乡各单位普法专干在本单位内部,以法制宣传栏、政务公开栏、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形式同步进行,着力增强“文艺普法”知晓率。三是注重品牌打造。突出法治文艺精品节目的培育,广泛争取群众对法治文艺的认可和支持,先后有一批节目走向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其中反邪教小戏《改牌》等3个节目赴省进京演出,并成功参加了中央政法委组织的演出活动。
(本文发表于《湖南日报》10月9日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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