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强化四种机制 化解省际边界矛盾纠纷
为努力实现边界安定有序、居民安居乐业,促进边界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13年以来,澧县司法局主动联系湖北公安县司法局和松滋市司法局,倡导建立和完善了“2+1”省际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机制,充分发挥《湘鄂三县(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章程》和《湘鄂三县(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活动)规则》的作用,利用各自优势多元化解了一批大案、难案、积案。
湖南省澧县有9个乡镇、22个村(居)与湖北省公安县2个乡镇、7个村(居)和松滋市5个乡镇、15个村(居)山水相连,他们有着广泛的社会经济文化交往,但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矛盾纠纷。在化解这些矛盾纠纷的实际过程中,我们探索总结出了联络会商机制、联合排查机制、联动调处机制和形成联网共享机制等四种机制。
1.建立联络会商机制。健全县(市)、乡镇、村(居)三级定期协调会商机制,做到走访定期化、交流日常化、对接常态化,力求跳出条条框框、突破地域限制,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携手共推边界联防联调。县(市)级层面由县(市)司法局召集召开联防联调协作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接边乡镇每年召开一次年会,由接边乡镇轮流召集,研究制定计划,部署和督查联防联调工作,指导、协调处理重大跨界纠纷,研究部署和推动联防联调工作的全面展开,协调和协助调处跨界纠纷。澧县盐井镇豹子岭村与湖北松滋市万家乡邓家铺村只有10米左右的沟壑之隔,邓家铺的垃圾处理厂选在其交界处,其飘浮物经常飘浮在盐进地,加之气味难闻,严重影响了盐井镇豹子村部分村民的生产生活,居民意见很大。2014年7月,湘鄂三县(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案情后,主动组织盐井镇与万家乡乡村两级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观察分析,现实评制,商讨移址方案,制订了确实可行双方认可的环境整治工作方案,一场有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2.实施联合排查机制。接边地区司法行政部门定期研究、分析边界地区矛盾纠纷的规律特点,针对不同节点、不同区域的矛盾纠纷,做到同部署、同调度、同排查、同预警。除传统的跨界婚姻、生产经营、矿产资源、商务贸易等矛盾纠纷外,重点排查因地界划分、资源环保、林权确认、水务管理、交通运输、大型工程建设及容易酿成跨省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涉边矛盾纠纷。村居(社区)每半月排查一次,乡镇(街道)每月排查一次,县(市)每季度排查一次,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报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对于重大节日、生产换季期,实行定班子、定领导、定方案、定时间调解。组织开展跨区域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演变。2015年4月15日,排查矛盾纠纷时,澧县原复兴厂镇陆家村农户报告,本村农户李某2013年将收购42个农户的几十万斤粮食转卖到了湖北松滋市洈河米业,至今31万元粮食款农户没有得到,收购农户粮食的李某多次找洈河米业老板杨某支付此款,对方久拖不给。 42个农户将租车到万家乡政府和松滋市政府卧槽上访。湘鄂三县(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指挥复兴厂司法所与湖北省松滋市万家乡司法所下乡镇排查情况。了解情况后,两地司法所人员相互交换意见,共同协商了解决办法,多次找杨某谈话,宣传法律知识,做通了思想工作。到5月5日,杨某已经分两次将拖欠的粮款基本支付到位,一起影响湘鄂边界稳定的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3.健全联动调处机制。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方针,按照源头预防、科学应对、快速处置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一是收集信息。及时汇总、筛选接边地区摸排调查、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上级转办、领导交办等矛盾纠纷信息,按矛盾的轻重缓急、性质等归类、建档。二是划分等级。实行矛盾纠纷简单、一般、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制度,明确等级划分标准,对同等级的矛盾纠纷进行再分类。三是科学研判。重点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因素,组织专门人员,分批次、分步骤查找矛盾起因。四是制定方案。根据不同类别的矛盾,提出合理的处置方案,对调处时间、步骤、责任人、预期目标等作出明确规定,便于操作。五是开展调解。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原则上以纠纷发生地和先受理方为主调方,另一方为协调方。组织人民调解员按照方案要求,结合矛盾性质和特点,通过走访矛盾纠纷双方、第三方等形式实施调解,做好记录,保存相关资料。六是调查回访。对重大以上矛盾纠纷定期进行回访,了解人民调解协议执行情况,上门做耐心细致的开导教育,倾听纠纷双方意见和建议,巩固调解效果。2015年9月22日,松滋市洈水镇肖某在火连坡镇古台村帮助古台村孙某伐树时候,在拉树木的过程中一不小心就被倒下的树木砸到,造成腿部粉碎性骨折,并因此先后住进洞市人民医院和澧县第二人民医院。接到报案后,湘鄂三县(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指挥澧县火连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松滋市洈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调处此案。10月26日和11月17日,两地司法所及其村委会组织双方当事协商。但在取钢板的费用上,湖南湖北两省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因此在相关支付的金额和理赔方法上产生了分歧,协商陷入了僵局。两地两级调解人员分头调解,终于达成二者较为满意的方案:1、由孙某承担肖某所有的医药费;2、由孙某负责肖某后续的取钢板费用;3、孙某一次性赔付肖某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4肖某放弃因此事对孙某的其他民事权利。
4、形成联网共享机制。三县(市)司法行政部门建立了省际联防联调工作协作平台,对联防联调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管理,推动边界联防联调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已经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牵头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人民调解组织联防联调、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边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建立跨省的县(市)、乡镇、村(居)社区工作对接机制,对联合调处边界矛盾纠纷实行相对统一的调度和管理,对矛盾纠纷及调处情况及时向毗邻县(市)司法行政部门通报信息、互通有无。实施通过“湘鄂司法一家人”网络QQ群,向220多名接壤乡镇、村(社区)的联防联调工作人员,统一发布工作安排,相互交流社情民意,研究探讨工作难题,真正实现双边信息资源即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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