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圆满结束
今年,市政府共向我局交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1件,无会办件;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1件,会办件5件),涉及办理科室8个。目前已全部按规定办理完毕,实现了办复率达到100%,主办件面商率达100%,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和办理结果的满意率100%,总结起来有三点经验。
一是组织领导得力,责任分工明确。 建议、提案交办工作会议召开后,局办公室立即对所有承办、协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进行了系统的归纳整理,明确了相关科室具体责任,并通过见面的方式努力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愿望、要求。在充分了解他们的愿望、要求后,我们又马上召开了专题动员部署会,就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工作提出了具体办理意见,要求各承办科室把办理工作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创人民满意政府机关的具体行动。为了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具体、工作有效”,局长亲自组织将主办件、会办件进行了二次分解,明确所有办理件均由分管局长牵头办理,并就办理规定、办理时间、办理程序、答复格式等要求作了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所有办理件在形成初步回复意见后均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明集严格把关,最后送一把手审定回复。我局还将办理工作列入机关“效能建设”的考核内容,规定办理工作完成不好的单位或个人不能评为五星级科室和五星级干警,增强了办理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感。
二是办理程序规范,办理高标准。为了确保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回复函的规范性、正确性和实效性,防止因为不了解办理程序、办理方法、办理标准,出现答复不到位、办理不规范等问题,我局围绕如何规范、高效地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组织各承办科室和承办人进行了专门培训,并结合往年的办理经验,对每个建议、提案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三个阶段应该怎么办、怎么答、怎么审、怎么回都做了具体的研究,要求做到“三到位”:一是认识到位,要把办理工作提升到政治任务的高度;二是责任到位,切实做到专门领导负责,专门人员承办;三是程序到位,要做到多沟通、多联系、多想、多跑,并规定正式答复报局长审定签发前一律要经过“四次把关”,即承办人员拟稿关、科室负责人审稿关、办公室文字审核关、分管局长审批关。
三是办理讲求方法,代表、委员满意。为了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在办理工作中我们尽力做到“三个联系”,即办理前联系、办理中联系、办理后联系。一是在办理前及时与代表、委员联系,进一步了解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意图,在调查了解的前提下,研究工作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二是针对每一份建议、提案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委员多联系、多沟通,在取得基本共识后根据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修改、完善答复意见;三是在回复后,认真了解代表、委员对办理情况的评价,并记录在案,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为了切实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途径,我们在对代表进行个别走访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广大群众的走访、调查工作。对代表、委员提出的个体建议、提案进行综合分析,在办理过程中着重加强对同类问题的调查、分析、解决的力度,努力确保议案、建议办理的深度和广度,尽力避免同一类型问题重复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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