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纠纷,人民调解显身手 服务群众,“行、专”联调立新功
一、经济发展,矛盾纠纷显“四多”
近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加,呈现复杂性、多样性、专业性和面广、量大的特点,特别是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更是彰显“四多”现象。
(一)矛盾纠纷案件数目逐年增多。去年全年各级调委会共调解案件18666件,今年1-7月已调解案件9611件,较去年上升1.5%。(二)矛盾纠纷涉及金额不断增多。(三)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依靠法律维权的人群不断增多。(四)矛盾纠纷涉及到群体性的案件不断增多。由于通讯工具的日益普及,当涉及重大交通事故或医疗死亡案件时,当事人一个电话就可以纠集少则数十人,多则上百人。矛盾纠纷“四多”现象给我市综合治理造成了极大影响。
二、人民调解,构建“三化”新格局。
(一)推进调解运行的基层化。结合完美社区和完美乡村建设,积极向上级反映人民调解基层基础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充实和巩固乡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全市现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222个,其中村民调委员2944个,乡镇街道调委员182个,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调解组织96人,人民调解员11317人。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8920件,成功调解案件8487件,成功率达到了95.2%,其中防止民间纠纷自杀案36件,防止民转刑案90件,防止群体性上访案123件。(二)促进调解机制的专业化。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要求,不断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刑事和解、信访工作衔接联系体系,发挥“分层指派、协调调度、检查督办、责任追究”等职能作用。加强了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公安机关等人民调解室基层调解平台建设,与市法院强化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领导包案、交办督办等制度。(三)推动调解发展的社会化。大力开展省司法厅组织“弘扬志愿精神,法治你我同行”为主题的“法润三湘”公共法律志愿者活动。市局成立常德市公共法律服务支队,下辖六个法律志愿者服务部和十三个大队,共招募志愿者五百余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27场次,接受免费咨询1236次,进行法律宣讲52场次,参加群众13500余人。
三、服务群众,“三新”探索暖民心
(一)创新调解“新模式”。在“三调联动”的基础上,创新常德人民调解新的模式。鼎城、桃源在化解回维乡民族纠纷矛盾问题上创建“一三六九”工作法,即:一支队伍,三种排查,六种谈心,九法调解,严格做到“矛盾纠纷不过夜,民族团结一家亲”。澧县推出了以“3+X代表评议”调解为特色的“档市”模式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创建人民调解“新平台”。澧县的土地纠纷调解委员会、鼎城的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桃源的林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探索运行,都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近年以来,全市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在继续巩固和提升交通事故、消费权益等专业性调解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在医疗纠纷、婚姻家庭、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劳动争议、食品安全等涉及民生、惠及群众利益的领域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目前我市共有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13个,专职人民调解员609人,去年共调解各类纠纷案件5000余件(次)。
(三)创立边界联调“新机制”。我市继续推进“环常6+1”边界平安建设,协调湖北荆州、宜昌、恩施和本省益阳、张家界、怀化等6个州市,成立省、市边界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委员会,建立了跨省、跨市平安边界建设机制,整合多方力量对边界纠纷实行联防、联调、联调。目前,全市共建立边界联调联调机构112个,其中市级1个,县级8个,乡镇26个,村级77个。近两年共处理涉边涉界纠纷案件624起,成功化解案件593起,成功率达到了95%以上,为个人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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