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司法局: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积极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
津市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树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理念,在全市范围内创建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积极打造司法行政工作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窗口前移,力量下沉”,有效地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一、全市布局,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2015年,津市市司法局树立顺势而为、借势而上的工作理念,强力推进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规范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两项重点工作,为司法行政工作室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并按照“以点带面、逐次推进”的工作思路,先期在油榨坊、柏枝林、燕子窝、灯塔、孟姜女等城市社区和农村中心村建成了5个示范点,作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室推进建设的基本示范点。
2016年,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向村居(社区)延伸覆盖的基础上,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澧阳、护市、城隍庙、丝绸、万家、柏林、红光、金盆等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相继建成并投入运行,做到了司法行政工作室网点在全市各镇(街道)全面覆盖,进一步夯实了村居(社区)司法行政业务平台,为我市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全覆盖,上下贯通、五指成拳的工作格局提供了强有力的平台支撑。
二、集中职能,建一站式服务平台
为了建好司法行政工作室这个平台,采取由市司法局牵头,各司法所具体负责指导工作室建设的工作模式,并在力量整合上下功夫,着力于夯实场所建设这个基础。村(社区)级司法行政工作室直接设在村(社区),主要采取“一村一室”模式,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及公证服务等五项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延伸到老百姓的家门口,直接为群众提供“零距离”规范化服务。
在队伍建设上,充分整合人民调解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区网格员“三支队伍”,充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室力量。在工作中明确村居(社区)调解主任为司法行政工作室主任,在下辖区域(小区、楼栋或村组)设网格员、调解员、信息员、法治宣传员、社区矫正志愿者一名(五员合一),结合当地网格化管理模式,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司法所开展普法宣传、社区矫正等工作。每个工作室还配备一名法律顾问,适时下到社区、村(居),现场为群众提供人民调解、法治宣传以及其他法律服务,从而满足群众解决纠纷、法律咨询等需要。
在制度建设上,充分讲求工作实效,在工作中坚持抓细、抓精、抓实,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室职能。一是规范工作内容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二是统一标识标牌,悬挂于醒目位置上墙公示;三是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日常工作实时登记,从而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室“职责、制度、标牌、台账”四统一,以此提升服务效能,突出“便民、利民、实用、好用”的服务理念。
三、严格管理,积极开展业务培训
在工作中明确工作室是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的服务平台,业务上受司法所指导。一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落实工作责任区,做为工作室第一责任人,建立司法员每周下责任区工作室指导工作制度,由司法员实地指导工作室业务工作开展。二是制定严格的考核细则,对工作室日常工作进行计分制考核管理,并按照每分10元的标准,为工作室发放工作经费,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三是对于工作室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按照“以奖代补”的要求,根据案件难易程度,给予每件20元至500元不等的补贴。按照目前的考核得分标准测算,各工作室每年的工作经费能达到3000元以上,以此加强对各司法行政工作室的管理,促进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带动业务工作的开展,
为了加强工作室的业务开展能力,还重点对工作室主任、调解员、网格员等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一是通过各开展人民调解观摩活动,组织工作室工作人员积极参与,通过现场观摩提高调解技巧。二是积极协调人民法院,组织其参与典型案件的听审活动,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不断提高调解纠纷处理问题的能力。三是积极推进各业务股室下到社区、村(居),通过“法治夜话”等各种形式,分类别对工作室开展业务联动指导。四是组织全市工作室主任、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志愿者、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的模式,从理论、业务两个方面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四、发挥职能,司法行政工作显成效
一是和社区矫正对象结成帮扶对子,时刻掌握他们的思想活动,增强帮教实效。在工作室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工作台账,积极对矫正对象开展走访、谈心、帮扶活动,帮助其溶入社会,避免因身份特殊而遭受歧视。李某,男,60岁,燕子窝社区虎爪山移民小区居民,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九个月。李某进入社区矫正后,认为自己都这把年纪了,竟成了一名罪犯,这老脸真是丢到家了,周边居民还不时在背后对他指指点点。久而久之,老李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燕子窝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主任傅某在得知这些情况后,主动到小区进行走访,在和周边居民的谈话中,傅主任了解到,李某在进入社区矫正之前,平日为人友善,此次故意伤人,乃是一时冲动所为。可有些小区居民却认为,和一个社区服刑人员住在一起,就感觉周围埋了一颗定时炸弹,社区有没有能力对他进行监管,这个问题很令人担心。在对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后,傅主任主动和李某结成了帮扶对子,经常和社区矫正志愿者一起,对李某进行走访,通过谈心慢慢消除李某的心结,并在和周边居民的交谈中宣传社区矫正知识,消除居民心中的疑虑。在看到李某家庭条件困难的情况后,傅主任积极向司法所申请,将其列为困难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帮扶,还不时带一些生活必需品,对李某的生活进行贴补,并鼓励其积极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通过工作室严谨、贴心的管教帮扶工作,李某的心结慢慢打开了,不仅积极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改造,还主动为周边群众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终于重新被社会所接受。
二是建立调解工作站,加强对辖区内民间矛盾纠纷的预警,及时化解纠纷。充分发挥楼长(小组长)的作用,每周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预防排查,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第一时间进行调解。如遇到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暂时无法化解,工作室便现场开展维稳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并积极和司法所联系派员调解。刘某,毛里湖镇灯塔社区居民,近一段时间以来和同村的陈某为了一块土地的归属发生了争执,双方各不相让,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村民小组长立即将此事向灯塔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主任郭某做了报告。为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郭某第一时间联系了毛里湖司法所调解员,并赶到刘某家中,做好前期的稳控工作。在得知情况后,毛里湖司法所所长唐某将此事向当地党委政府做了情况汇报,并会同信访、国土等部门工作人员对刘、陈二人的纠纷进行了调解,通过现场宣讲法律、政策,并邀请周边居民进行说合,最终使矛盾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今年以来,全市各工作室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00多起,全部调解成功,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开通法律服务便民直通车,通过推进法律顾问进社区,并结合“4212348”法律援助热线,为居民提供最便利的法律服务渠道,实现法律服务半小时服务圈。今年1月,新洲孟姜女社区居民林某来到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向工作室主任鲁某诉起了苦。原来在2015年初,林某承包了津市津佳兔业厂房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完工之后,林某却怎么也找不到公司法人代表雷某,以致工程款无法结清,手下农民工的工资便无处着落。时间在一天天过去,眼看年关将至,工人都嚷嚷着要去闹事。鲁主任在了解情况后,拨打了“4212348”法律援助热线。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介入,指派工作室法律顾问田律师接手此案,并叮嘱林某要做好农民工的安抚工作,不要做出过激的举动。在接手该案后,田律师联系了津市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同找到津佳兔业的母公司湖南鸿峰兔业公司法人代表熊某进行协商。在强大的法律、政策的压力下,熊某最终同意对所欠工程款进行补偿。2016年1月28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林某讨回了工程款共计25.5万元,建筑工人也终于拿回了应得的血汗钱。自司法行政工作室成立以来,办理咨询解答、代书等法律援助事项300多人次,帮助城乡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申请50余件,对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率达到100%,仅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金就达200多万元。
司法行政工作室建立以来,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既延伸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触角,又大力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整体形象满意度。今后,我们将继续汲取经验,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建设推广力度,最大限度实现“服务
群众零距离、法制宣传零死角、矛盾纠纷零上访”的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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