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多元举措充实人民调解队伍
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基本保证就是有稳定调解队伍。今年,澧县加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力度,组建了一支由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组成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有效弥补了全县人民调解员的不足。
建立县镇村三级调解服务队伍。今年,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履盖县、镇、村三级。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共79人,其中,县级4人,分布在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交通故事专职调解委员会;镇村75人,分布在19个镇政府及其站所和部分村社区。1月到7月,他们调解各类纠纷1500多起,其中达成口头调解协议的1000多起。
多元举措充实调解人员。全县专职人民调解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有一名退职法官、二名在职律师、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和75名乡镇退职干部以及退职村、社区干部。充实人员到位经费保障是关键。全县全年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近80万元。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县财政保障,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人员由县财政支付人员的工资和办公室费用,二是县直单位提供经费保障。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人员由县司法局支付2万元工资,交通故事专职调解委员会2名人员的经费由县交警大队按调解纠纷数每件补50元标准支付。三是镇政府和村委员会解决经费。一般采用镇政府直接支付、镇政府和相关站所两家共同支付、镇政府和村委员会分担支付等多种形式保障专职人民调解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工资与办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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