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对接 积极落实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
7月13日上午,市司法局石林副局长带领基层科就如何落实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关于《常德市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主动到到市交警支队进行对接,并与市交警支队相关领导就进一步做好我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建设性地座谈。
在座谈中,石林副局长指出我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组织从2009年成立8年以来,总体情况运行良好,效果明显,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就做好下一段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以奖代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调解交通事故民事损害事故中的积极作用。二是严格考核,健全制度,确保人民调解在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纠纷的调解中规范运行。三是加强培训,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员在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损害纠纷中的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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