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司法正声 弘扬执法正气——市司法局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双先”推选活动
近日,常德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评选推荐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常司发〔2016〕31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开启推选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双先”活动序幕。
本次活动拟从常德司法行政系统推选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候选3个,推选范围为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包括机关科〈股〉室、司法所等)、管理单位(包括监所单位及其内设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推选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候选4名,评选范围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编在职的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在评选推荐工作中,一要坚持“四严”要求,确保程序公正。坚持“四严”要求,即严格组织领导,严格制定方案,严格评选纪律,严格评选程序。二要坚持“四最”标准,确保实体公正。坚持“四最”标准,即坚持条件“最高”、标准“最严”、材料“最佳”、效果“最好”。三要坚持倾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评选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人员倾斜。各地各单位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推荐申报。
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本次推选活动,成立专门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具体工作。市局将对推选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进行重点宣传,力求打造常德司法行政系统自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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