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司法行政“最美声音” 聚集队伍建设“最正能量”
2014年至2015年,常德市司法局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最美司法人”评选活动。最美司法人,美在哪里?美在岗位,美在基层,美在恒久,美在群众心里。通过评选系列过程,传播司法行政“最美声音”,聚集队伍建设“最正能量”,活动重点评出了19名司法行政工作各条战线上的先进典型,唱出了一部“司法故事司法人讲、司法典型司法人树、司法精神司法人宣”的精彩大戏。
一、落实“四严”要求,确保评选程序过得硬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在活动的组织中我们主要落实了“四严”的工作要求:一是严格组织领导。我们专门成立局“最美司法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政治部主任任副组长,局人事科、教培科、机关党委、基层科、律公科、市法援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并明确了相关人员的各自职责和任务,为活动的开展打下了组织基础。二是严格制定方案。经过反复征求意见,最终制定的评选方案结合司法行政各条线上实际,实在、接地气,对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推荐条件、评选程序、宣传报道等均进行了明确,具有针对性,便于操作;三是严格活动环节设置。经过活动领导小组反复讨论研究,根据活动方案,最终确定了评选推荐、典型代表先进事迹报告会、巡回宣讲活动、风采展示、编印成书5个具体环节,并分时段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为活动的有序推进提供了保障;四是严格评选程序。在推荐对象的选择上,我们实行严格把关,坚决摈弃推荐中的人情关系风,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对象严格审查,在推荐前按组织程序要求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和征求意见,力戒把被群众诟病的对象纳入推荐范围;在事迹素材的审查中,我们坚持深入一线了解核对,注重用真实感人的事迹来做宣传,通过典型体现我们的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从而引导广大干警积极投身我市的司法行政事业;在最终人员的确定上,我们按照方案规定的评选程序,在各方面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呈报对象的先进事迹、所获荣誉、事迹材料排序,按1:3的呈报比例报市局党组最后研究确定最终人选,并将最终确定人员在社会媒体上进行公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由于我们在评选组织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最终评定的19名“最美司法人”均为业界翘楚,无一人违法违纪,无任何负面效应,真正能起到传播队伍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的积极作用。
二、坚持“四最”标准,确保先进典型选得准
怎么才能选准“最美”的先进典型,供广大干警学习效仿,是开展活动的核心问题。在活动的组织中,我们始终坚持“四最标准”,着力打造司法行政“最美”品牌,很好的解决了这一棘手问题。一是坚持条件“最高”。我们要求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力,近年来获得过“国字号”、“省字号”表彰奖励,先进事迹在省级以上媒体进行过报道;二是坚持标准“最严”。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活动办对所有候选人再一次进行筛选,使候选人从80多名减少为50多名。另外,坚持宁缺毋滥,因候选人达不到规定标准,我们将原定20名“最美司法人”减少了1名,最终确定了19名行业标兵;三是坚持材料“最佳”。在进行风采展示时,我们邀请《常德日报》资深记者组成报道团,深入干部群众、田间地头、办案现场,取得第一手资料,对每篇材料进行再采访、再补充、再深挖,刊登出来的文章往往数易其稿,个别甚至改了6次,换了4个撰稿人,确保每个典型精彩的故事必须有3个以上生动、感人;四是坚持效果“最好”。活动中期,我们按标准选定6名“最美司法人”代表,举办了高质量的先进事迹报告会,社会震动很大。报告人之一的石门县壶瓶山司法所长向佐武一场巡回报告下来被群众亲切称为“向司法”。
三、开展立体化宣传,聚焦点赞队伍正能量
为将评选活动推向高潮,市司法局立足开展立体化宣传,着力扩大评选活动影响范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一是紧抓媒体阵地,让司法行政“最美”声音传播更广。依托常德市电视台、常德日报、常德市政府网站、司法行政各级门户网站等多种媒介,形成了立体化宣传态势,真正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在常德电视台上专题播放了6名参加报告会的“最美司法人”先进事迹;在《常德日报》2版要闻中设《“最美司法人”大型系列报道》专栏推介,每3天在《常德日报》展示1个“最美司法人”的优秀事迹,配图片,每人次1500字左右,活动期间共在《常德日报》推出大型活动报道21篇次,将评选活动推向高潮;在市政府网站、红网、湖南法治在线、司法行政各级门户网等网站上刊发评选信息,公布评选进度及结果,让“最美司法人”评选活动在我市如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二是结合基层宣传阵地,让司法行政“最美”形象深入人心。我们印制了“最美司法人”风采的宣传册5000册、张贴画2000份及汇编《最美司法人》一书1500册,张贴到每个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分发到部分群众和每一位司法行政干警,让司法行政队伍正能量在干警心头激荡,在群众中不断传播;三是向上大力推荐,使“最美司法人”成为常德司法行政的标杆和代言人。2014年7月,《法制日报》湖南记者站站长阮占江在省厅和市局领导的陪同下,专程来到石门县壶瓶山镇,对 “最美维权所长”向左武进行了实地跟踪采访报道; 8月,“最美维权所长”向左武参加全省践行司法行政精神先进事迹宣讲,获得高度肯定;2015年 10月,“最美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胡中福当选“最美常德人”之一,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在全市巡回宣讲;2016年3月,“最美为民所长”熊友权和最美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胡中福入围市委政法委推荐全国“政法英模榜”展播活动候选人。
活动开展两年多来,“最美司法人”已逐渐成为常德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品牌之一。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省厅有关典型宣传的部署要求,继续打造常德“最美司法人”名片,通过品牌效应凸显价值导向,切实提升常德司法行政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影响力。
(本文系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修超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典型宣传工作会议上的发言,由市司法局人事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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