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副局长石林到临澧、澧县、津市调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抓住当前全市乡镇村区划调整的机遇期,全面掌握基层司法所的工作运行情况,进一步促进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3月29-3月31日,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林带领基层、社矫等科室工作人员对临澧、澧县、津市三地的部分司法所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走访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三县(市)司法所的所容所貌,详细了解司法所阵地、队伍、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情况,查阅了有关工作卷宗,发放了调研问卷表,并与三县(市)司法局交换了意见。
石林副局长在充分肯定三县(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同时,就进一步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开展好“人民调解化纠纷、服务改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努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司法所要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尤其在乡镇村合并容易引起的地界、宗族问题等方面,要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二是要进一步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职能。要结合当前我市乡镇村区划调整的契机,落实好司法所办公场所和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按湘司法[2013]80号和湘司发[2016]5号文件的要求,统一司法所外观标识及内部设置,做到标识统一,规范有序。同时,加强司法所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三是要加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力度。社区矫正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特别是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形成合力。各地司法局要高度重视“社区矫正中心”的建设,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务必做到“三好”即汇报好、规划好、建设好,争取在4月底召开的全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推进会之前工作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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