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司法局被评为2013年度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2013年9月6日,从省司法厅在长沙召开的全省人民调解宣传工作会议上获悉,常德市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2013年度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常德市司法局自2011年以来连续3年获此全国先进。
今年1月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司法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司法部、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和省司法厅的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期刊业务指导、业务管理、业务学习、业务培训、业务交流和业务宣传的重要作用,精心组织、全面动员,不断扩大《人民调解》期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力度,有力提高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受到了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鼎城区、汉寿县、桃源县、石门县、澧县和安乡县等6个县(区)司法局也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2013年度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市局基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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