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荣膺“全国法治城市(县)创建先进单位”称号
5月10日从司法部传来好消息,常德市被全国普法办评定为“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同时,武陵区、澧县还被确定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据悉,此次湖南省仅有2个地州市和12个区县(市)获此殊荣。
近年来,常德市始终坚持“法治常德”建设立足于服务常德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立足于破解经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立足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创新举措,改进完善机制,重点围绕法治宣传、政务公开、制度规范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领域的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在开展“法治常德”建设创建工作期间,全市共设立法制建设大型宣传牌、标语横幅3万多条,印发法治宣传手册、公开信、倡议书90多万份,创作法治文艺节目剧本1056个,开展“法治文艺进五场”演出2512场,受众107万多人;举办法治常德建设领导干部培训班,培训领导干部1045人,开展“三长两员”法庭学法活动10余场,组成了29个法治常德宣讲团,开展了2132场(次)法治常德建设理论宣讲;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清理规范性文件8220份,查找出依法决策、司法公正、事务公开、社会管理、民生保障等5大类10个方面的668个突出的法治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295条;创新推广了法治宣传“一村(居)一干部”工作法、基层矛盾化解“三调联动”工作法、案件调解“一三六九”工作法等先进法治创建工作经验,形成了《法治常德百人谈》、《法治常德案例经典》、《2012年法治常德建设经典荟萃》等一系列法治创建理论成果。
正如《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常德的意见》中提出的:到2020年,随着法治常德建设的深入推进,公共权力运行将更加规范,法律实施机制将将更加完善,公民合法权益将得到切实地尊重和保障,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将普遍提高。法治将成为全市民众的一种习惯和责任,成为一种信念和价值,将用其特有的方式,推动着常德向着现代文明、幸福家园迈进。(市委法治办 市普法依法治理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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