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为了学习传达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全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安排部署今年主要任务,市局法规科4月26日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会议。9个区县(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法制股长,“五小区”司法办法制专干,武陵监狱、市劳教所法制科长参加了会议。
2012年,在省司法厅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共同努力,全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全市司法行政执法状况综合得分排位全省第二,武陵监狱、市劳教所执法状况考评在全省市州市监所位居第一,市劳教所连续三年执法状况被评为优胜单位,所长刘国高被省司法厅荣记三等功一次。武陵、安乡、鼎城、临澧、澧县司法局被评为全市法制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2013年全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要紧紧围绕法治常德建设“四公开”主题,深入推进执法公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履行法定职责。①全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部门要全面审查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针对具体行政相对人的公文,就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及时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健全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努力从源头上规范执法。②要与业务主管部门配合,加强对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执业的呈报、审批、注册、年度考核等工作,严格依法定条件、程序办理行政许可事项。③要在坚持法制原则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讨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出具审核意见,促进司法行政机关完善调查取证工作,准确适用法律,运用自由裁量权基准适当,确保行政处罚合法合理。④要依法、规范、及时办理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和举报投诉案件,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的严肃性。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①要突出对武陵监狱、市劳教(戒毒)所、社区矫正工作的考评,保留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审批管理事项的考评,加强对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法援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的考评,强化法律服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执业考评情况的考评。②要加强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机构及执业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进行考评。重点考评是否坚持执业为民,无论案件标的大小、收费高低、办案难易,一律平等对待,积极认真办事;是否坚持依法依规执业,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工作规则和技术标准,保证法律服务质量;是否坚持廉洁执业,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自觉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形象等。
三是深化执法公开。依法定职责,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凡是依法可以公开的执法活动和法律服务活动都要公开。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公开内容包括监狱管理工作、劳教(戒毒)管理工作、律师公证管理工作、基层法律管理工作、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法援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国家司法考试等。要规范对“减假保”、所外就医执行、减延教期、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个案依据、条件、程序、结果的公开,深化监管执法领域考核奖惩事项的公开。
四是努力夯实法制工作基础。①要加强对法制工作的领导,健全法制工作机构,配齐配强法制工作人员,提高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组织保障能力,切实解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制机构设置不统一状况。②年内将通过适时召开司法行政法制工作会议、举办专题法制培训和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加强全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政策、业务、个案交流和指导,提高全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的整体水平。③要抓住中央国家司法体制改革机遇,结合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的施行,就优化司法行政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律师、司法鉴定、刑罚执行、劳教制度改革、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课题,进行理论研究和探讨,为推进全市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顺利进行奠定理论基础。(市局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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