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灯塔照亮行程
—— 我市实施“六五”普法和法制宣传回顾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也是“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督导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意义非凡。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我市今年在法制宣传和法治建设上也闪现出了一个个亮点。
市区:突出关注未成年人法制教育
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直都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职能之一,也是市司法局在“六五”普法期间工作的主要着力点和创新点。
市司法局的重要工作便是统筹规划,搭建宣教工作的整体框架。《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两个规范性文件对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五年的系统规划,每年年初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具体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并对各区县(市)开展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将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量化分解,统一纳入年底全市综治考评和普法依法治理考评工作。
针对不同的未成年人群体,充分结合实际,通过开展一系列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促进青少年法制意识的形成。一是青少年普法宣讲团巡回宣讲。“六五”普法期间,调整和充实了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组成人员,通过集中宣讲、班级授课、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活动。今年,先后在市五中、四中、二中、十一中、南坪中学先后举办了5场青少年法制讲座,受教学生达6000余名。二是警示教育进校园。坚持与市关工委、市劳教(戒毒)所联合开展“警示教育进校园”活动,今年,在鼎城区淮阳中学、市六中、市七中举办了3场“法制警示教育专题报告会”,有近万名师生参与。三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与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关工委等职能单位联合组织部署全市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在9月18日聘请司法部注册心理咨询师、省未管所教务处主任蒋维到武陵区南坪中学讲授法制课,广大师生反响极为热烈。整个9月,全市同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活动78场,共计8万余名师生参与活动。四是科学编印法制宣传教材。与市关工委、市教育局联合编写了《常德市中小学生基本法律知识读本》,该书将法律条文与具体案例结合起来,通过以图讲法、以案说法的形式,深入浅出地宣传和讲解法律知识,引导和教育广大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期间,28000余册《常德市中小学生基本法律知识读本》已免费下发到市直中学学生手中。
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市司法局构建了宣教工作的长效机制,其中重点规范了三项机制。一是规范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主阵地作用,明确提出全市各中小学要切实健全法制教育工作制度,科学制定年度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合理安排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和活动,确保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进一步规范校园法制宣传阵地的建设,提出了“建好一块法制宣传牌、明确一名法制副校长、上好一堂法制宣传课、开展一次法治实践活动”的“四个一”要求。二是强化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建立了753人的全市法制副校长人员信息台账,出台规范性文件对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奖励进行了规范,并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管理和监督。三是建立了青少年不良行为矫正机制。在司法所负责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上,为挽救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积极开展了工读学校的建设工作。在已经建成的澧县育才实验学校,自2012年9月以来招收的20余名学生中,大部分学生的不良习惯得到了矫正,目前大都顺利结业回原学校学习,学校的社会反响明显高于预期。
津市:创普法新途径助力法治建设
今年以来,津市市司法局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大力推动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为津市的法治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助推力。创新形式,构建普法学法新平台,推出了“法治夜话”普法新品牌。
津市市司法局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律师、法律工作者进村入户,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有奖问答等形式,与老百姓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全年共开展26场。利用网络和媒体,在市政府网站、电视台办了普法专栏,办活了《津市普法》新浪微博;将法治文化与本地方言文化相结合,编写剧本,组织拍摄了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的“周浩佬说法”系列剧之《矫正人生》、《公证无暇》、《横祸》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律法规。
今年来,该局整理编纂了《津市市2012年度市委常委会会前学法资料汇编》,制订了《津市市2013年市委常委会会前学法工作方案》。全年共开展市委常委会会前学法课6堂,组织学习了《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税收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调整充实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配合中小学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新机制。牵头公安、检察、交警大队等单位,在市一中启动了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为主题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组织了各中小学的巡回法制宣传;联合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局等16家行政执法单位深入乡镇,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期间共展出宣传牌40块,发放宣传资料8000多份,解答法律咨询120余条,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件。
以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村(社区)、法治单位、守法家庭的创建活动为依托,争创全省法治先进县。全市11个乡镇(街道)都确定三个村(社区)进行法治村(社区)的创建试点,力争两年内使全市40%的村(社区)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行列;以打造五星级文明守法家庭为标准,在棠华乡联合村、临东村等四个村1000户家庭进行试点,积极推进守法家庭评选。
澧县:“晒”出全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
在今年8月开始的2012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评选中,通过评委专家和群众投票,澧县上福村因8年“晒账”被评为2012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晒”便是一种法制的拓展,更是一种法治精神,
该村本着以“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为出发点,自2006年开始“晒账”,坚持了8年,当中选出了50名村民代表,成立了监事会,让村民来监督村里的收支,真正做到还民主权利于村民,变“村委自治”为“村民自治”, 有力地维护了广大村民的切身利益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晒”两委干部。每次换届选举前后,该村都会以设置固定公示栏、发放宣传通知单、广播宣传等形式,“晒”候选人情况、“晒”选中干部职责,让全体村民都关心选举,支持选举,对候选人和选中干部做到心里有数,使大家充分行使民主选举的权利。
“晒”拟建项目。每年年初,该村都会召开群众大会,现场“晒”出当年(或今后几年)将要建设的工程项目,并对这些项目的预算费用做出估算安排,对资金来源作详细的解释。会上,村支两委干部会认真听取党员、群众代表意见,让群众充分行使民主决策的权利,来决定哪些项目要立即启动建设,哪些项目要推迟启动或暂缓建设,对通过的项目就坚决执行,没通过的就毫不犹豫放弃。
“晒”工程现场。该村通过多种方式“晒”工程现场,加强村民对各类项目的民主管理。一是通过聘请群众代表、离任村干部等人员,对工程的招标、材料购买、施工等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二是将一些与村民密切相关的、需要村民自筹资金的中小项目管理权力下放,让村民对这些项目的施工进度、资金结算等进行自主管理。三是建固定公示牌, “晒”村里在建或建成重点项目、公益工程的账目。
“晒”全年细账。该村每年年底都会召开一次专门的群众大会,对全年(或近几年)村里的收支项目进行全面、详细的“晒账”,并请村民代表现场查账,提出疑问。如2012年的一次“晒账”大会,全部村民都集中在村部,听支部书记宣读全年的账目发票明细,与此同时,现场还发放了一百多套账目明细到群众手中,群众看了之后,仅对几张不规范票据提出了异议,对收入支出情况都表示认可。
从整体效果看,通过贯穿全年的各种“晒账”行为,上福村深化了村务公开,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进程,化解了农村基层矛盾,更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为基层干部赢得了好口碑、好名声,促进了农村和谐发展。(来源:2013年12月4日常德日报“12.4”法制宣传日专版 记者:武大为 通讯员:彭辉 车世友 彭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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