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六建设”提升满意机关建设新水平
今年来,澧县司法局以创建满意机关为目标,在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规范机关工作秩序上做文章。努力提高机关干部综合素质和机关工作管理水平,树立人民群众满意机关形象。
法治型机关建设“首当其冲”。 该局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对全县农村法制宣传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建成了张公庙、澧阳、澧澹10公里法制宣传带,澧州广场、群玉广场、街心公园、兰江公园等4个法治文化广场。围绕法治创建,结合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落实局务公开、所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诚信,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上半年,澧县公证处共办证763件,其中民事经济类657件,涉外类106件。先后为苏宁电器以及澧浦南路的拆迁办理了提存公证,保证了苏宁电器在澧的正常运转和澧浦南路的顺利推进。上半年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4件,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86件。今年1月,法律援助中心帮助189名农民工拿到了企业拖欠的总金额高达二百多万的劳务工资。全县24名律师共担任行政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06家、办理刑事案件75件、民事案件182件、行政案件25件、非诉讼案件177件,代写法律文书302件。
亲民型机关建设“务实勤政”。本着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完善服务体系、转变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宗旨,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优化机关服务,改善工作作风,把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融入实际工作中去,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深入32个乡镇,119个村居与群众面对面,排忧一帮一。为群众办实事75件,化解矛盾纠纷860件。走近群众发放便民卡5万余份,《致全县人民群众的公开信》3万余张,有效的宣传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介绍了司法行政工作为群众办事的范围和联系方式以及举报电话,切实拉近了干群关系,提升了亲民形象。今年,县司法局的民调在全省排名29名,比去年提升了26名。
高效型机关建设“建章立制”。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科学合理、责任明确、切合实际的干部岗位职责规范,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先后出台了《2012年度澧县司法局单位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及其考评办法》、《2012年司法局机关管理制度》。合理划分事权,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使主办部门切实负责,协办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对基层基础、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各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纪律。
诚信型机关建设“拼搏进取”。 成立澧县司法局开展“法律服务诚信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过对司法行政干警,特别是法律服务队伍加强教育、管理,使整个法律服务队伍进一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大服务”的观念,自觉践行职责使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做到诚信执业服务,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好法律正确实行,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力争法律服务行业全年达到“零差错”、“零投诉”、“零处罚”目标。
节约型机关建设“以身作则”。教育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树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消费理念,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加强对办公设施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对公共部位用水、用电以及各类设备、车辆用油等节能方面的监管。反对铺张浪费、大吃大喝、公款消费,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做好会务和公务接待节约工作,严格控制宴请次数和宴请标准,严格控制接待人员和陪同人员。
廉洁型机关建设“稳扎稳打”。结合“廉洁澧县”活动的开展,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养增强干部队伍的自律意识,努力创建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突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逐步建立以监督促教育、促制度建设、促查处的长效机制。增强干部的法纪观念、廉政意识、执法风险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杜绝党员、干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澧县司法局办公室 柳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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