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社区矫正人员走进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7月26日上午,津市市社区矫正办警示教育基地——津市监狱开展了一次全市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津市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主要领导,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嘉山工业新区司法办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全市各乡镇(街道)、嘉山工业新区共52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大会并接受教育。
在津市监狱,52名社区矫正人员在狱警的带领下参观了津市监狱三监区服刑人员劳动改造和生活场所,切身感受到“高墙”内外服刑的巨大差异;聆听了监区领导和警官的教诲;服刑在押人员周某“现身说法”,讲述了自己因犯职务侵占罪而被羁押的痛苦和无奈,再三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宝贵的自由改造环境;矫正股长王德华以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事件为例,再三告诫矫正对象务必遵守法律法规,切勿重蹈覆辙;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分别按照各自监管职能对矫正对象就社区矫正服刑方式、执行机构、规章制度、奖惩措施、等级考核评议以及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并进行了警示教育讲话,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自信、自立、自强,摆正自己的位置;要树立服刑意识,服从管理,遵守矫正制度;严格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要把自己改造成为一个能够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最后,津市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罗业才同志就新形势下如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一是认识要更清;二是目标更明;三是合力要更强;四是举措要更实;五是效果要更优。同时,他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做到“三个懂得”,即认清自己的身份,懂得珍惜;遵守矫正规则,懂得律己;认认真真改造,懂得回报。
会后,矫正对象谈及了参观后的感受,纷纷表示会珍惜和把握社区矫正机会,牢固树立服刑意识、感恩意识和纪律意识,主动定期向矫正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积极参加社区矫正机关和司法所组织的教育活动和公益劳动,并服务社会,争取早日解除社区矫正,回报社会。此次活动的开展,为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转化教育效果,增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和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意识,提高社区矫正监管质量,杜绝和减少重新犯罪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津市市司法局 王德华 石瑞玲)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