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重点抓好五项工作落实市政府2012年工作部署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落实1月5日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工作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12年市司法局决定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以加强司法所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创新化解基层矛盾组织机制。一是严格按照省、市每乡(街道)一所,一所三人的要求落实司法所人员编制问题,确保各项基层司法行政业务顺利开展;二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创建活动,激活基层工作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司法所业务工作评查活动,全面规范司法所台账簿册和业务档案,进一步推进司法所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吸引年富力强的机关干警和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司法所工作。同时,加大司法所经费保障力度,努力改善司法所工作环境,充分发挥司法所零距离接触群众、零距离服务群众、近距离防范和化解矛盾的优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一方平安。
2.以强化人民调解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的调处机制。一是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基层组织建设,依法调整充实、规范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把人民调解工作向容易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领域延伸;二是重点加强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三是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三调联动”机制,规范“警司联调”运行机制,整合基层派出所和司法所的职能和力量,实现资源共享,有效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效率。四是加快推进县级矛盾纠纷协调指挥中心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3.以深化法制宣传为先导,进一步完善基层矛盾的源头治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是从源头上治理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也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基础性工程。2012年是“六五”普法启动后实施的第一年,在“六五”普法过程中,我们将重点点做好三件事。一是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深入开展与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努力培养全体公民的爱国守法意识,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要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抓好对党员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促使他们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服务理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改善干群关系,理顺群众情绪;三是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网络宣传方便快捷的优势,利用微博、QQ群和手机短信等信息平台,宣讲一次群众急需的法律知识和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标本兼治的作用,形成依法办事、守法光荣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4.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社会特定群体的稳控机制。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加强对罪犯劳教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充分履行监狱劳教戒毒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戒毒工作管理,大力加强心理矫治和技能培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抓好出监(所)教育,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破除“各自为战”的做法,积极推广市劳教所“延伸矫治手臂”活动经验,加强监狱劳教机关与各区县(市)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的业务联系,着力构建监管场所与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基层安帮办互动的信息反馈机制和工作衔接机制,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管控,努力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措施有力、机制完善的完整链条。
5.以优化法律服务为关键,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和疏导机制。继续坚持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机制。通过律师参与信访案件处理,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达到消除对立情绪,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充分发挥法律服务、“12348”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方面的优势,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向乡村、向边远地区延伸,在医疗纠纷、物业纠纷、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加强服务意识,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帮助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市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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