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帮教之路
——市司法局拓展服刑在教人员社会帮教“两个延伸”工作
7月22日,常德市劳教所会议室,全市矫治帮教工作动员大会暨“延伸矫治手臂千户行”活动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
会议由市司法局局长胡云武主持,各区、县(市)司法行政机关“一把手”、武陵监狱、市劳教所领导以及监狱、劳教所和市局机关部分中层骨干参加会议。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拓展服刑在教人员延伸社会帮教工作擂响了战鼓。
在服刑在教人员中开展社会帮教工作是一项新的课题。市司法局在局长胡云武和分管监狱劳教管理工作的副局长肖先谋的谋划下,认真探索多层次社会帮教体系,不断拓展社会帮教新思路,结合本地实际,一改过去两劳人员回归之后才开展安置帮教的状况,将社会帮教工作延伸到监狱和劳教所,对服刑在教人员在教育改造期间就开始进行社会帮教,创出了一条社会帮教向监所延伸、监所教育向社会延伸的“两个延伸”新路子。“两个延伸”活动的开展,为创新社会管理、打造“平安常德”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两个延伸”的提出
过去,在服刑和劳教人员帮教管理中存在“地方向监所一送了之,监所向地方一放了之”的双脱节现象,就是社会地方缺乏向大墙内服刑在教人员延伸帮教的工作机制,监所依据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帮教,教育改造方式方法和手段缺乏可操作性,帮教脱节。需要协调社会方方面面力量,在监所和社会之间架起一座人文关怀帮教的桥梁。市本级司法行政系统涵盖各区县(市)司法局和武陵监狱、市劳教所,一个系统就好比是一家人一样,如何管理好这个“家”,是司法行政部门和监所管理部门共同的责任,开展“两个延伸”工作,既可以节约监所教育改造阶段的成本,也能够降低刑释解教人员出狱后重新犯罪的风险,缘由为其一。再者,从以往有的监所出现服刑在教人员自杀事件的案例看,分析原因概括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家庭关系不和使他对前途失去信心;二是心理不平衡性情偏激易走极端;三是心理孤独寂寞缺少亲情支持和鼓励。由此可见,在服刑在教人员中实施亲情感化和社会帮教是维护监所安全稳定的需要,是落实“首要标准”的一项重要举措,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监所管理部门之一,维护监所安全稳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应成为延伸社会帮教的主导推动者。第三,党中央一再强调要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的社会帮教,就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向前延伸”,这种提前帮教,能使他们在感到社会的宽容、单位的等待、家人的期望中振作精神,进而自觉接受教育改造,有利于监所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两个延伸”的活动,是司法行政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课题,是找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和契合点。7月22日,常德市监所矫治帮教工作动员大会暨“延伸矫治手臂千户行”活动启动,标志着常德市司法行政系统拓展服刑在教人员“两个延伸”社会帮教工作擂响了战鼓。
“两个延伸”的内容
由社会向监所延伸的工作内容:及时向监所反馈服刑在教人员入监所前的相关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监所通报服刑在教人员家庭发生的重大变故情况,协助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的思想教育;及时向监所提供就业信息,使监所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以座谈会、报告会、演讲会和文艺联欢会等形式开展联合帮教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组织服刑在教人员家属进行亲情帮教;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服刑在教人员解决家庭生产生活和子女就业、就医、就学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使服刑在教人员安心改造。
由监所向社会延伸的工作内容:本地籍人犯入监所后,监所向其原住地司法局反馈信息,互通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其技能培训,并及时反馈培训信息;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司法局通报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情况;有重点地对服刑在教人员家属定期进行走访;及时反馈拟提请刑释和解教人员的评估结论,准确转递《释放通知书》、《解教通知书》,以便更好地做安置帮教和矫正工作;监所要对出狱所后的重点人犯进行跟踪,与地方配合,做好回归后的继续教育。
“两个延伸”的构建
为实现社会帮教“两个延伸”工作成效的最大化,探索建立了地方与监所联合帮教的互动机制。一是建立常态帮教机制。成立以市司法局、武陵监狱、市劳教所和各区、县(市)司法局为成员单位的全市监所矫治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监所矫治帮教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局监所管理科。各区、县(市)司法局和监所均有专人负责协调和办理“两个延伸”的日常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和解决监管改造和安置帮教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被帮教对象档案信息化管理,做到每人一档,随时更新,确保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二是建立帮扶救助机制。定期排查长期无人会见、老人孩子无人照管、家庭婚姻关系危机等影响服刑在教人员教育改造的突出问题,并通过谈话教育,启动监所管理部门的解困基金和申请社会救助基金等形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其安心改造。三是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搭建监所与地方司法行政机关专用网络平台,互相通报服刑在教人员入监所后的家庭情况,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和出监所后安置帮教情况,提高教育改造工作的针对性。
“两个延伸”的特色
特色之一:司法主导推动给力。全市以各区县(市)为单位,建立了由区县(市)司法局牵头、乡镇、村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及罪犯亲属等组成的立体帮教网络,开展家庭亲情帮教,社会志愿者结对帮教、部门企业安置帮教、专业人士心理法律帮教,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辐射、齐抓共管的社会帮教体系。目前,各区县(市)司法局分别与监所签订了帮教协议,负责本地籍服刑在教人员的社会帮教工作。几个月来,由区县(市)司法局牵头,组织社会帮教组或帮教团到监所帮教20余次,有500余人接受了面对面的帮教,取得较好社会效应。汉寿、安乡和武陵区司法局根据监所提供的服刑在教人员现实表现情况,分成好、中、差三类,采取分类式帮教。汉寿县针对重点人员制定出了“三定一谈”(定期探视、定人专管、定点帮教、座谈年度生产、生活情况)的有效帮教措施。8月份,澧县司法局在全县开展了一次服刑在教人员家庭走访活动,各乡镇司法所长深入到服刑在教人员家中,详细了解其家庭具体情况,解决实际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在走访过程中,澧阳司法所了解到其辖区一名服刑人员熊某,因家庭离异,妻子已不知去向,留下8岁的女儿与他的母亲共同生活。母亲因年事已高,经济来源有限,无力支撑孙女的学习生活费用,打算从下学期辍学。所长庹文当即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一方面及时与学校衔接,让其女儿免费入学;另一方面,积极为其家庭申请城镇低保,解决其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庹所长还亲自写信给熊某,鼓励他安心改造。熊某在回信中表示一定服从管理,认真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回家。
特色之二:五法联动模式施招。运用五法联动机制,深化对服刑在教人员的社会帮教。即,接茬帮教法:主动与监所签订接茬帮教协议,各区县(市)收到监所有关本地籍服刑在教人员的信息后,及时搞好摸排,走访对象家庭,配合监所做好特别是重点对象的帮教工作。结对帮教法:安排一名村干部或社会志愿者结对帮教。入监(所)帮教法:由司法行政机关派专人配合其亲属做好感化工作。扶持帮教法:针对其家庭生活困难的现状,在生产、生活上给予扶持帮困,落实补贴,发动致富带头人与贫困对象开展“一助一”创业就业帮扶活动。软性帮教法:较之监所教育改造活动而言,延伸帮教以人情、亲情、乡情为载体,将帮教内容渗透其中,融化其中,走出“从说教到说教”的老套套,温暖其敏感而复杂的心,有助于消除服刑在教人员对教改工作本能的抵触情绪,体现出一种独特的“软性”教育改造作用。地方基层组织将其家乡的变化、亲人的思念、社会的关爱等制成光碟送监所播放,同时给发放一些必需的生活用品,利用传统节日期间去监所召开入监所帮教会,给他们带去节日的问候。这种“软性”帮教的效果要比说教式帮教要好得多。
特色之三:作用体现四早出效。其作用体现在帮教延伸监所,思想教育早转化;帮教延伸家庭,亲情帮助早感化;帮教延伸生活,解决困难早落实;帮教延伸社会,重新犯罪早预防。“两个延伸”活动启动不到一个月的时候,就有5名劳教、戒毒人员及家庭通过市劳教所与相关区县(市)司法行政机关实施的社会帮教及时获得了政府扶助。鼎城区籍强戒人员周某被鼎城区司法局预约推荐到该局安置帮教基地——中联重科工业园就业。澧县小渡口镇太平村在教人员倪某,因盗窃被劳动教养,在此期间,由于无人到劳教所探视,致使倪某思想不稳定,情绪波动较大。县司法局得到信息后,刘承建局长亲自带队,与小渡口镇政法书记、司法所长一起深入到太平村走访。得知倪某因累教不改,多次被司法机关惩处,家人早已对其失去信心,妻子与其离了婚,远走他乡,儿子也一直对其报有怨恨之心,都不愿意再管他的事。在村委会干部的积极配合下,县司法局将倪某母亲和兄长找到一起,从亲情的角度出发,反复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并协调镇村两级对其回归后的住房、生产、生活做了妥善安排。最终,倪某的哥哥转变了思想观念,于2011年7月28日在县安帮办的带领下,与村干部一道到劳教所对倪某进行了面对面的帮教。倪某看到家人,激动得痛哭流涕,表示出来后一定重新做人,不愧对组织和家人的希望。为巩固帮教效果,县安帮办通过多方努力,找到倪某儿子,督促他到劳教所看望父亲,并在9月11日解教当天将父亲接回。倪某回家后,按原先的承诺,村委会立即将1200元土地承包费给了他,用于解决临时生活问题,村委会和县民政部门又分别给予了500元和300元的生活救助,可不幸的是9月16日晚上左右,倪某在酒后骑车回家的途中,摔入沟中死亡。事情发生后,县司法局考虑到其家庭的特殊困难,多方争取,从交警部门调剂了15000元安葬费,又积极向镇政府建议,从民政特困救助渠道为其家庭解决了8000元特困救助金,其家属深受感动。
通过开展 “两个延伸”工作,不但提高了服刑在教人员教育改造效果,而且降低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实现了司法行政机关与监所管理部门的“双赢”。“两个延伸”工作开展以来,监所转递释放和解教通知书、出监所鉴定意见等材料投递准确率提高到100%,顽危犯转化率达到80%以上,罪犯遵纪服法率达到98%以上,释放解教的常德籍人员没有再发生流失断茬现象,无一例重新违法犯罪。为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最大的努力。(监狱劳教管理科 王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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