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完成第一例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
日前,常德市武陵区司法局完成了第一例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所提建议被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采纳。
2011年6月9日,受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武陵区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社区矫正工作股股长和城南司法所所长3人组成了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小组,采取查阅、调取有关资料,走访有关单位和个人及个别约谈等方式,对被告人李某的家庭、工作单位和社会关系情况、住所、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委会意见、受害人意愿及拟进行社区矫正的条件环境等情况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工作。6月14日,武陵区司法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听取了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小组意见,进行集体研究分析后,提出了对被告人李某适用社区矫正的建议,随后形成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书面报告,于当日提交委托机关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并抄送其同级人民检察院。7月初,新洲区人民法院采纳了对李某适用社区矫正的建议,并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武陵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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