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启动第一例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
5月17日,由桃源县法院提请,县司法局副局长陈子昂带领社区矫正股工作人员,会同青林司法所所长,对青林乡官山村林某进行适用非监禁审前社会调查,调查组先后走访询问了该村的两位村民,并到该村村委会、乡派出所、乡中学了解有关情况。经过全面了解,桃源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根据有关政策法律,向县法院作出了可以适用非监禁刑的决定。目前,此案法院正在审理中。(桃源县社区矫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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