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2011年5月20日上午,常德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市司法局十二楼大会议室胜利召开。各区县(市)、“四区”和市局机关推选出的常德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共73人济济一堂。省司法厅基层处处长、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刚魁,省司法厅基层处副处长、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张智武,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云武,市司法局副局长黄冰毅,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张修超,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陈立初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上,省厅基层处处长刘刚魁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对协会的发展提出了殷切希望。他强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稳步健康的发展。
局长胡云武强调协会要从围绕服务大局、规范法律服务行为、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加强自身建设。
大会宣读了市民政局同意成立协会的批复,审议通过了《常德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章程》、《协会财务管理办法》、《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召开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协会筹备组关于协会在区县(市)、“四区”设立联络组和成立协会专门委员会的建议》,选举产生了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决定聘任名誉会长、副秘书长。理事会由39名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由13名常务理事组成,胡云武同志被聘为名誉会长,黄冰毅同志当选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祁政、黄维纲、陈子昂、朱勇辉、彭逢玉等5名同志当选为副会长,黄冰毅、祁政、黄维纲、陈子昂、朱勇辉、彭逢玉、于国运、伍娥、赵君、赵里、廖益松、唐汇香、龙贤岩等13名同志当选常务理事,祁政同志兼任秘书长,徐智、杨踊、欧波、郑菊仙等4名同志被聘为副秘书长,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本届协会共有团体会员43个,个人会员369人。
常德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为加强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行业自律,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整体形象起到了重要作用,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发展。(市局基层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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