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全面启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1.市司法局出台了《常德市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确定9类人员可以成为法律援助志愿者。除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外,其他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2.在全市范围内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市、县(区、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组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
3.由市法律援助中心免费办理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证。所有法律援助志愿者,均由市法律援助中心免费办理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证,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提供便利。
4.扩大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将在近期内公布一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将扩大到除法律援助中心以外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涉及法律援助案件较多的部门和单位,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更多的便利。
5.加大宣传力度。《常德市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以市司法局文件下发后,先后在市政府门户网、市司法局网、常德律师网、常德法律援助网进行公示,市法律援助中心还以短信群发形式通告全市律师,动员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2月中旬,市法律援助中心召开各县(区、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和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会议,对2011年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了安排和部署。随后,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将通过各级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社会影响。
6.限时推进,力争取得实效。3-4月完成法律援助志愿者申请、办证工作,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全面展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完成一定量的法律援助案件任务,由各级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组织考核。
7.适时总结表彰。市司法局拟于9月召开法律援助成果展示和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年底对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市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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