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服疏导 平等协商 互谅互让 我市万余起矛盾纠纷得到成功调解
将“无群体性械斗、无群体性上访、无民转刑案件、无自杀事件”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的主要内容,今年全市有170多个乡镇在年终考评中达到了“四无”目标。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万余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筑了“第一道防线”。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实现群众自治、推动基层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作用,到今年底,我市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4995个。各人民调解组织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在全市集中整治医患纠纷专项活动中,市司法局选派了9人到市第一人民医院等6家医院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成功化解了一大批医患纠纷。我市作为公安部、司法部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试点工作城市之一,在交警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48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4%。今年9月17日,在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上,我市作为先进市介绍了经验。(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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