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百日城乡专项法律集中普教”活动
为切实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五个月的“百日城乡专项法律集中普教”活动。这次活动从2009年12月20日开始,到2010年5月20日结束。活动期间,市司法局将通过开展“用法宣讲”、“案例评析”、“专项整治”、“创建法治机制”等专题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与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10部法律,使广大群众普遍接受一次专项普法教育,从而逐步实现“全民普教”的目标。此次活动坚持“学用结合,教治并举”的工作思路,把普法教育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相结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普法教育与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治理突出问题相结合,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把普法教育与法律援助相结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据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周友保供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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