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本系统警车管理
根据省司法厅和市委政法委通知要求,我局积极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用车辆集中整治工作,主要采取三项措施加强了本系统警车的管理。一是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局机关按要求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组织召开了本系统各单位分管领导、车管人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本系统警车集中整治工作,同时要求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二是逐一排查,督促整改。从去年12月中旬开始,我局就抽调专人,由计财装备科、纪检监察室牵头,深入到监狱劳教单位和各区县(市)及西洞庭管理区,对本系统现有警车进行逐一核查登记,重点检查了车辆与行驶证是否相符、车辆登记单位与实际使用单位是否相符、车辆牌照与实际核发车辆是否相符、各单位是否制定了规范的警车管理制度、凡出常德警车是否实行了派车单随行制、派车单填写是否规范等六个方面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本系统警车管理不出问题。三是学习培训,强化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本系统警车驾驶员的培训,严格奖惩,对遵章守纪的驾驶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不加强学习有违章行为的驾驶员一律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和年终奖励,对累教不改的驾驶员调换工作岗位,确保本系统警车不出安全事故。
目前,我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未发生一起违法违规违纪驾车行为,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好评,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良好形象。(据市司法局计财装备科供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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