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正职负责人出庭+旁听庭审”三管齐下助推依法行政
5月9日下午,鼎城区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了澧县人民检察院诉被告澧县火连坡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查处规划违法行为职责一案,澧县火连坡镇人民政府镇长向云出庭应诉。庭审现场,旁听席上座无虚席,常德市司法局结合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及行政复议应诉业务培训,组织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负责人和执法人员代表230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澧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被告澧县火连坡镇政府未认真履行审查职责,致使陈某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下于2017年6月取得了129.6㎡的住宅用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时由于被告监管不到位,陈某于2019年12月底超批准面积修建占地面积635㎡房屋。2022年8月,澧县检察院决定立案调查。2023年7月,澧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被告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陈某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房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后经澧县检察院跟进调查发现陈某建房位置至今仍未恢复原状,故向鼎城人民法院提起本次行政公益诉讼。
鼎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成立由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负责审理此案。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在庭审过程中,面对检察机关列举的证据,代表火连坡镇政府出庭的镇长向云主动承认错误,表示感谢并欢迎检察机关的监督,镇政府将依法整改,稳步推进,并引以为鉴,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合议庭在审理查明案情、厘清矛盾焦点的基础上,当庭作出宣判,责令被告三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
庭审结束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洋廷对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内容进行了点评,组织旁听人员对本案后续面临的行政机关如何履行职责、赔偿责任划分以及应当如何改进执法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亲身感受法院庭审过程,增进了对行政诉讼的了解,对行政执法、依法履职有了更加深切的认识,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提升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助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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