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高群赴桃源、津市、澧县开展司法所建设调研督导
为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7月25日至26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董高群带队先后到桃源县司法局枫树司法所、漳江司法所、津市市司法局嘉山司法所、襄阳街司法所、澧县司法局甘溪滩司法所进行实地调研。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石林参加桃源县调研。
董高群每到一个司法所,都走进各间办公室和业务用房认真查看内部设置及所务管理状态,详细询问司法所工作人员编制及配备情况,深入了解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现状,与每名选派驻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戒毒民警亲切交谈,并随后组织召开座谈会。
董高群指出,司法所作为县市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要自觉接受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领导,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保障乡镇(街道)中心工作。依托乡镇(街道)构建完善调解工作格局,指导村(社区)调委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和刑释解矫人员帮扶,探索再社会化和预防再犯罪新路径。围绕电信网络诈骗、新型毒品传播等社会治理难题,结合本土文化有针对性地加强普法宣传和知识宣讲。把乡镇(街道)法律顾问纳入司法所管理,鼓励司法所年轻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形成以公职律师为基础、外聘律师为补充的法律顾问团队,积极承担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合法性审(核)查工作,当好基层党委政府法治建设的参谋助手。加强与园区和辖区内企业的联系,主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优化司法所“熟知法律知识+熟悉社情民意”人员搭配,不断提高司法所11项职能的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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