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高群赴石门、临澧开展司法所建设调研督导
为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争创省级模范司法所,7月20日上午,市司法局党组书记董高群赴石门县司法局蒙泉司法所、临澧县司法局佘市桥司法所开展调研督导。
在不打招呼到达蒙泉司法所后,董高群详细询问了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及在位情况,走进每间业务用房了解司法所阵地建设、工作开展及所务管理情况,并随后召开工作座谈会,征询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建议。董高群指出,司法所要积极服务乡镇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依托乡镇完善调解工作格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充分发挥选派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作用,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帮扶;积极参与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当好乡镇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进一步加强所务管理,树立面向群众服务的良好形象。
在佘市桥司法所,董高群查看了司法所改造计划,听取了司法所外观标识、功能布局和内部设置升级完善的工作设想。董高群强调,要对照省级模范司法所的标准要求,精心谋划和设计,争取首创必成,打造全省领先的常德样本;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做好空间统筹与元素兼容,在精细和特色上做好文章;建好所前法治文化广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常见常用法律知识宣传,力求最佳建设效益;在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司法所职能职责的全面落地,真正做到以“法治之力”助力“基层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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