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司法局荣获“节约型机关”称号
根据《常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的通知》,经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部认定,安乡县司法局被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
近年来,安乡县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倡导绿色节约理念,全力创建节约型机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建设内容制定方案,压实工作责任。二是狠抓制度建设。完善机关车辆管理、用水用电及节能降耗相关制度,建立机关能耗统计台账,定期对各办公室用电及办公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在办公区域醒目位置张贴节能节约标志,积极开展节能降耗、绿色发展等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创建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安乡县司法局将进一步认真对标对表开展自查,不断巩固提升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效,力争建成更高质量、更高标准的节约型机关,为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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