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三二一”工作法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显成效
“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是“枫桥经验”的精髓,为此,津市市白衣镇积极创新,创设了矛盾纠纷“三二一”工作法。
所谓“三二一”,即:三次初级调解,按“谁受理,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由村、社区调解主任当场进行第一次调解;由村(社区)书记牵头入户了解具体情况,进行第二次调解;若仍无法解决问题,则由镇、街包村、社区干部组织第三次调解。二次深入调解,对于三次初级调解未达成协议的纠纷,由司法所进行第一次深入调解。对于涉及部门较多,司法所无法单独调处的纠纷,由镇、街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牵头,平安办、司法所等共同参与,进行第二次深入调解,力求将纠纷在此次调解中解决。一次回访(或陪访)。已化解的纠纷,必须进行一次回访,听取群众意见;未化解的纠纷,调解员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等其他途径化解。
该机制2016年在白衣镇试点成功后,2017年在全市推广。2018年10月29日,该机制由中央政法委组织新华社、法制日报、湖南卫视、湖南长安网等媒体进行集中采访、报道。与此同时,白衣镇自实行“三二一工作法”以来,全镇受理调解纠纷1000余件,做到了全镇无信访、无“民转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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