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启动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工作
11月2日,石门县召开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工作部署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谭本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军华对实地督察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此次实地督察是继10月份县委依法治县办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进行组织自查、书面督察的基础上,采取的又一项重要法治督察举措。
本次督察共派出三个督察组,分别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来自6个部门的法治建设业务骨干构成。实地督察为期一周,共督察14个乡镇(街道)、13个县直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网络检索、个别访谈、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以及人民群众反映集中强烈的问题进行督察。
会上,谭本军同志强调,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法治建设督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的生动实践和具体体现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督察。要对标对表,对照工作细则抓督导,对照法律规范抓督导,对照工作要求抓督导。要严肃认真,全方位、多角度深入了解掌握全县法治建设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溯源督察,杜绝弄虚作假。要紧盯整改,将督察情况形成督察工作报告,把问题原原本本反馈给被督察单位,紧盯问题整改及整改工作“回头看”,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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