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一”谱写人民调解桃源经验
近年来,桃源县司法局不断夯实基层调解网络,深入挖掘“和为贵”的人民调解文化,创新“枫桥经验”,实行“三级联调、多方联动”,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2022年,全县各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3787件,调解成功3765件,调解成功率达99.4%,桃源县司法局连续5年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一、“一盘棋”谋划,人民调解有“制度”
一是队伍建设有保障。全县28个司法所尽力配齐配强了“一所三员”,每个乡镇(街道)聘请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经常性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同时坚持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发展方向,积极吸纳具有专业知识的退休政法干警、律师、医生、教师等专业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员1452人,专职人民调解员315人。
二是阵地建设有保障。以村(居)调委会为基础,在28个乡镇(街道)设立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各村(居)设立了调解工作室;公、检、法等职能部门也均设立了专门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调解网络。目前,全县共有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446个。
三是制度机制有保障。一方面是建立考核机制,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平安桃源建设和绩效考核内容。另一方面对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以奖代补”经费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督查,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案件,专项督查督办,提升工作质量和效能。
二、“一张网”落实,人民调解有“广度”
一是织牢“排查网”。通过“日排查、周报送、月分析”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司法所重点排查“三最”(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坚持实行“三访”(可能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必访、涉及群体性的案件必访、有重大问题苗头的案件必访)。通过“日排查”,桃源县司法局观音寺司法所发现一名女性情绪异常,当即进行走访询问,了解到当事人老公在外有出轨行为且对一儿一女未尽抚养义务,因此情绪激动,甚至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司法员了解情况后多次联系当事人老公未果,便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她重树信心,并引导她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成功把矛盾消除在萌芽。2022年来,桃源县各级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3859件,预防纠纷272件,有效维护了县域安全稳定。
二是织牢“调解网”。为抓实就地化解,促进近民快调,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派出所、司法所、平安办、林业、国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形成了以村(居)调委会为基础,乡镇(街道)调委会为龙头,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为特色,公、检、法等职能部门调解工作室为辅助的基层调解网络。目前,全县有6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6月,在桃源县市场技术监督管理局成立了7个行政调解委员会。
三是织牢“协作网”。为全面开展在线调解工作,将司法员纳入了桃源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进行台账式管理,实现了在线咨询评估、调解、确认、分流等一站式解纷服务。2022年9月,桃源县司法局杨溪桥司法所通过桃源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云”调解一起民宿投资协议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因疫情原因无法到现场进行调解,向平台申请在线调解,平台在初步调查评估后,认为案情简单,将其分流至杨溪桥司法所,10月初,在杨溪桥司法所负责人主持下,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民宿投资协议解除,调解成功。
三、“一股劲”攻坚,人民调解有“深度”
一是创新方法,调解工作有“六诊”。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的工作要求,桃源县司法局创新推行“六诊”法,即包组的村(社区)干部先“首诊”;未化解的转支部书记“接诊”;仍未化解的,“转诊”到乡镇或乡镇联村干部“出诊”;乡镇班子成员轮流“坐诊”再调处;仍未得到有效化解的,由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进行“会诊”。2022年,通过“会诊”化解一般纠纷3件,达成协议2件;化解医疗纠纷10件,达成协议9件。
二是聚焦重点,矛盾平息有“三驻”。信访窗口驻律师,参与信访和涉法涉诉接待,第一时间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及时息访息诉。法院调解室驻法律顾问,配合法院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现诉调无缝对接。派出所驻调解员,将经公安部门审查认为不属于治安调解范围的民事纠纷或部分轻伤治安案件引入人民调解机制。2019年,桃源县司法局漳江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邻里纠纷并达成口头协议;2020年,一方当事人违反口头协议,司法所组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街道调委会、联村居干部多次进行调解,在多方努力下,2021年双方当事人再次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调解协议;2021年底,该当事人再次违反书面调解协议,且拒不履行协议内容,调解失败;2022年,司法所为维护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其介绍法律顾问,并积极与桃源县人民法院对接,引导当事人依法进行民事诉讼。
三是整合资源,纠纷化解有“两帮”。各司法所依托乡镇综治中心平台、信访接待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引导当事人走民事诉讼程序或申请法律援助。桃源县木塘垸镇一居民与其未领证的“丈夫”共同生活三十年后情感不合想要离婚,但因双方财产分割争议较大,无法达成调解,木塘垸司法所负责人在初步审核女方条件后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
四、“一心齐”服务,人民调解有“厚度”
一是扩大人民调解知晓率。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列为“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借助“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月等活动机会设立“流动”调解庭,现场组织调解,让群众参与旁听。通过以案说法,让当事人受到深刻教育,让围观群众从活生生的案例中吸取了经验教训、增长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法治意识。
二是提升司法员能力感。为全面提升司法员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实战本领,桃源县司法局以“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活动为契机,组织进行“调解大比武”活动,计划每个司法所开展一次当事人不少于8人的现场调解会,周边司法所观摩学习,班子成员现场点评打分,倒逼司法员成长。
三是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建立矛盾纠纷跟踪回访机制,了解了当事人思想动态和协议履行情况,防止了矛盾纠纷反复、激化,巩固矛盾纠纷调解成果。桃源县司法局夷望溪司法所于2021年11月成功调解了一起时间跨度长达数年的山林土地纠纷,在后期的回访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进行走访调查,至2022年2月,协议履行完成,当事人为夷望溪司法所送来一面写有“一身正气勇担当,守护公平为人民”的锦旗,对司法所依法、公正地化解山林纠纷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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