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难再续 人民调解止纷争
为做好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与家庭和谐稳定,近日,桃源县司法局泥窝潭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
一、再婚夫妻遇红灯
桃源县泥窝潭乡罗某(75岁)与桃源县夷望溪镇杨某(70岁)是半路夫妻,抱着有个伴的想法,共同生活了二十个年头。两人婚后未再生育,但婚前均孕育了儿女,早已成家。近几年,夫妻俩经常因为生活中的琐事发生争执,感情日渐不合,时有肢体冲突,双方的家庭也为此产生不少纠纷,爆发不少争吵。近期,双方再次因言语不合发生冲突,杨某失手将罗某打伤,花去医药费2千余元,罗某一双儿女气愤不过,特地从外地赶回老家为母亲讨要说法,导致纠纷不断升级,家庭关系降到冰点,夫妻感情岌岌可危。
罗某的儿女觉得母亲年岁已高,经不住折腾,向村组申请人民调解,多次调解未果,申请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法理交融巧调解
司法所负责人初步了解情况后,为避免矛盾升级,把纠纷熄灭在火苗状态,立即驱车前往调解现场。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姻”,调解员在告知双方调解中的权利和义务后,从双方二十年的感情出发,细细了解双方争执的缘由以及各自的想法后,试图让二人放下心结,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缘分。面对司法所的调解,罗某及其儿女要离不要合的态度十分坚决,但杨某拒绝解除婚姻关系,调解一度陷入僵持。
短暂的休息过后,调解员们考虑到夫妻双方虽共同生活了二十年,但矛盾冲突也在日积月累,感情日渐被消耗殆尽。于是转变劝和思路,分别对双方及其儿女进行调解,并了解他们的诉求。杨某在村干部和家属的劝说下,表示愿意结束婚姻,罗某也在其子女的劝说下逐渐冷静,表明了自己的诉求。初步达成共识后,调解员就医药费、离婚后财产分割等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一是双方自愿离婚;二是医药费两方各承担一半;三是财产按照出资出力比例分割。在双方家庭成员和村干部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三、和平分手化干戈
握不住的沙不如扬了它,放下未必不是解脱。双方家庭在协议签订后,放下心结进行了告别,并祝福对方余生幸福安康。婚姻家庭纠纷易引发各类家庭矛盾,如果处置化解不当,则可能由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抓住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这个关键,就抓住了命案防范治理的“牛鼻子”。
接下来,桃源县司法局泥窝潭司法所将针对矛盾纠纷“症状顽固”“易反弹”等特点,坚持动态管理,及时阻止矛盾纠纷升级恶化。对已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回访”工作,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服务,掌握动态情况,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巩固调解工作成效,根据回访情况及时提出工作建议,防止问题反弹、矛盾纠纷再次激化,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大力开展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注重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事”释理说法,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思想,将社会安全隐患化解在基层,用切身行动筑牢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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