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共识 落实监督 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活动的组成部分,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汉寿县从7月4日开始,县矫正局会同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对全县21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督查,整项工作一直持续到8月上旬。
溯源头,摸清社矫底数
督查组听取了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登录“智慧矫正平台”,严查社区矫正对象有无脱管、违规外出等违法违规行为;查阅矫正档案,严查受委托司法所执法程序是否规范;对所有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核对社区矫正对象身份,详细了解社区矫正实施情况。我县目前共有在矫人员345名,所有资料全部造册备查,建立矫正对象个人档案“五知道”台账,重点人员信息,纳入“网格化”管理。

8月初,对辰阳司法所开展集中点训
明纪律,严防纸面服刑
督查组在各司法所对社矫人员开展集中点训,严明工作纪律。根据矫正对象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矫正方案,并及时调整、动态追踪;与村干部、个别家属沟通,了解矫正对象思想动态;规范外出审批,重点人员外出受委托司法所应当上报县社矫局备案。督查组对矫正对象开展了警示教育谈话,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身份意识和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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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机制,管好重点人群
督查组强调,司法所在日常工作中要针对重点问题、重点群体进行排查,对于矫正人员要做好上门走访工作,及时了解家庭情况,对于刑释涉黑涉恶人员和重点帮教对象,要一一见面,严查去向,列出问题清单,纳入全县“网络化”管控范围。各司法所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预见性、针对性,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的土壤,将再犯罪率控制到最低。
此次督查,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完善了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以思维创新、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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