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津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2022年7月7日上午,中共津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津市市委一楼会议室召开,津市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黄旭峰主持并讲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组成人员及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

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徐兴勇同志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常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审议了《法治津市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审议稿)》《津市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审议稿)》《津市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审议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 2022年工作要点)(审议稿)》等文件;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云同志就有关文件做起草说明;金鱼岭街道办主任罗智,毛里湖镇党委书记刘波,市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勇刚进行现场述法。
会议对津市市过去一年的依法治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下阶段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研究部署。会议强调,要把牢正确方向,推动法治津市建设行稳致远;聚焦重点任务,推动法治津市建设迈向更高水平;坚持凝心聚力,确保法治津市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做好依法治市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应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真抓实干、务实进取,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坚定不移地在法治轨道上加快建设澧水流域现代化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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