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做实做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近年来,石门县司法局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相关规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化,为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机制。围绕制定主体、内容、权限、时限、形式等方面深入审查,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今年共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2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均达百分之百。
二是保证规范性文件的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的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的必然要求,严格按照“三统一”原则,将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在本级人民政府网站上统一公布。
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清理工作,定期对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汇总,并提出相应的清理建议,确保我县政府及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法律、法规及规章框架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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