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融合”激发社会治理新动能
今年以来,澧县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发挥主体作用,以“三治融合”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预防在前、调解在后的原则,积极探索努力创造出符合地区特色的调解模式,努力将矛盾化解到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截至目前,全县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所共调解矛盾纠纷2084件,调解成功2073件,成功率99.5%,协议涉及金额1125.99万。
一是坚持自治为本。充分发挥网格长、包片村干部等作用,形成共治共享格局。实现全县291个村(社)法律顾问全覆盖,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夯实法治社区建设基础。通过到村组、院落召开屋场会等方式,广泛调动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从宣传发动到政策讲解,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让群众自发参与乡村治理,增强自治能力。通过设置村民议事会,提高群众参与村集体事务的意识,树立乡村管理的主人翁精神,解决农村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从而减少乡村矛盾纠纷的萌生。
二是坚持法治为基。紧紧围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工作重点,抓住法治队伍和法治阵地建设两个关键,各司法所举行600余场次屋场会向居民以案释法,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知法守法遵法的法律素养,最终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各镇(街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94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6万余人次。
三是坚持德治引领。县司法局定期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打造高质量法治文化宣传教育阵地100余处,以法德文化长廊、法治主题公园等形式传播法治文化,弘扬道德风尚,力促法治意识融入居民日常生活中;构建县、镇(街)、村(社区)、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1131个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广泛开展公益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充分挖掘和继承具有特色的传统文化和民俗文化内涵,积极开展乡风文明评比活动,开展“家风家训家规”活动,以身边人、身边事等鲜活事例,营造崇德向善、诚信友爱的社会风尚。
“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这是澧县“三治融合”的核心要义,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实践,“三治”给澧县基层治理带来了巨大变化,基层社会自治活力得到充分释放,法治思想深入人心,道德风尚不断提升,党群关系更加密切,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和谐。
实施“三治”以来,百姓的获得感是最好的标杆和奖赏。澧县澧阳街道澧阳社区的阿雄说:“‘三治’以后,我们社区变化很大,社会治安好了,居民的家庭纠纷大大减少,整个社区都非常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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